2018酒泉玉门市公开招聘社会救助服务人员22人公告
2018-12-29 10:23:26   来源:玉门市人民政府   评论:0 点击:

为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根据玉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玉门市推行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实施方案》玉政办发(2018)196号文件和工作需要,经玉门市推行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玉门

为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根据玉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玉门市推行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实施方案》玉政办发(2018)196号文件和工作需要,经玉门市推行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玉门市志远职业技能培训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救助服务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玉门市社会救助服务人员(以岗位简表为准)。

二、招聘对象

具有玉门市户籍,且符合社会救助工作条件的人员。

三、招聘方式、数量及期限

通过劳务派遣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救助服务人员22名(其中社会救助事务性工作人员18名,社会救助服务性工作人员4名),聘期三年。

四、岗位职责

此次招聘的服务人员为劳务派遣制人员,由玉门市志远职业技能培训中心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派遣至玉门市民政局和各乡镇、社区民政社会救助服务工作岗位,参与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人员生活救助、临时救助及其他各项社会救助服务工作。

五、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具有玉门市户籍,遵纪守法,政治合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

3.能吃苦耐劳,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服从安排,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语言沟通能力,能胜任社会救助等各项工作。

4、各岗位具体要求见《玉门市公开招聘社会救助服务工作人员岗位代码简表》。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的;

2.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4.其他不适合从事社会救助服务工作的。

六、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玉门市人民政府网(玉门在线)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 月2日至1月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方法: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电话、网络、委托及其他方式报名。提交的报名材料须真实、准确,相关证件不得以证明材料代替,凡报名所需材料提交不齐全的,不予报名。

3.报名地点:玉门市志远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办公室(玉门市新市区铁人路盛远综合办公楼四楼北)

咨询电话:13139483003,13139483009

4.提供资料:

(1)《玉门市社会救助服务人员招聘考试报名登记表》一份和诚信承诺书一份(见附件,自行下载打印或现场提供);

(2) 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在报名现场进行网上验证学历;

(3)所招聘岗位不实行兼职,已就业人员需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4)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交本人近期彩色免冠同版一寸照片8张(蓝底)。

以上信息和材料应如实提交,凡查实有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报名资格。

5.考务费:每人150元,在现场报名时收取。

(二)资格审查。依据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笔试环节。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2019年1月11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前持身份证和考务费收据到玉门市志远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办公室领取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笔试科目一科,采取闭卷形式,实行百分制,笔试答题时间120分钟。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计算机基础知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60%,计算机基础知识占40%,试题委托第三方命题机构命制。笔试时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对个别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报考人员可调整报考岗位,所产生的岗位空缺从其它岗位拟聘人员外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调剂聘用。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笔试时间拟定为2019年1月12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等以准考证为准。

  (四)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末尾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面试人员须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和有效身份证,按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总成绩=笔试试卷成绩×70%+面试成绩×30%。

综合成绩=总成绩+加分。

从事过社会救助工作的、军队退伍人员、持有社会工作证的,凭相关证明和证件在综合成绩中予以加分。加分标准:(1)持有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证的加2分;(2)从事过社会救助工作一年以上(含一年,需提供原单位工作证明,附最近一个年度内工资发放花名册,并经民政部门盖章确认)的加1分;(3)军队退伍人员加1分。符合多个加分标准的只能享受一次加分,按分值最高的计算。

从事过社会救助工作的提供原单位工作证明(附最近一个年度内工资发放花名册,并经民政部门盖章确认);军队退伍人员提供退伍证;有社会工作证的提供社会工作者证书。符合加分条件者,通过笔试后,在3个工作日内需提供以上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五)考察和体检。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的人选,当出现综合成绩并列时,采取加试(笔试)的方式,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的人选。

考察由玉门市志远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具体实施,深入被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居住社区及户籍所在地派出所,采取个别谈话、调阅档案等方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学、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作出考察结论。

考察中发现应考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察定为不合格: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道德败坏,有偷盗、吸毒、贩毒、赌博等不良行为的;

(5)在工作、学习中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

(6)参加法轮功及其它邪教组织的;

(7)提供虚假材料,取得报名资格的;

(8)煽动、组织非正常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

(9)有其他严重问题,不适合招聘的。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应聘者本人放弃应聘资格形成的岗位空缺,本次招聘可以进行递补,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将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玉门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一)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玉门市志远职业技能培训中心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1个月,在试用期内不服从工作分配或不能胜任工作岗位要求的、不予聘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三年,派遣至玉门市民政局及各乡镇、社区从事社会救助服务工作。

(二)待遇。试用期月工资标准按2000元执行,试用期内不购买社会保险。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根据不同的岗位,执行不同的工资标准,工资标准为月人均2600元至3000元不等(缴纳社会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后),并依据绩效考核结果发放;社会保险按人社部门核定的缴费基数确定,个人部分自行负担。

八、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二)此公告解释权归玉门市志远职业技能培训中心所有。

(三)应聘者提供的个人信息及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瞒报、漏报、错报相关信息,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在考试过程中作弊及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或应聘资格;已聘用的,一经查实,解除劳动合同。

附件:玉门市公开招聘社会救助服务工作人员岗位代码简表.xls  

      报名登记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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