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塔县诚鑫劳务服务有限公司面向金塔县公开招聘社会救助服务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金塔县社会救助服务人员。
二、招聘对象具有金塔县户籍,且符合社会救助工作条件的人员。
三、招聘方式、数量及期限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确定由金塔县诚鑫劳务服务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救助服务人员20名(其中:县民政局5人,城镇社区管委会1人,社区4人,乡镇10人),聘期一年,期满后根据工作考核情况予以续聘。
四、招聘条件
(一)招聘人员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具有金塔县户籍,遵纪守法,政治合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
3.能吃苦耐劳,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服从安排,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语言沟通能力,能胜任社会救助等各项工作。
(二)社会救助工作人员岗位要求
1.社会救助事务性工作人员要求。
(1)遵纪守法,政治合格,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不良信用记录;
(2)身体健康,无传染疾病、精神疾病及其他重大疾病;
(3)金塔县户籍,年龄在45周岁以下,高中以上学历;
(4)取得社会工作者证、计算机等级证者优先录用。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取消报考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的;
2.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4.其他不适合从事社会救助服务工作的。
五、招聘程序招聘工作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公告,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月22日至1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金塔县诚鑫劳务服务有限公司办公室(金塔县电力宾馆四楼)咨询电话:13299372660、18093706669.报名方式:本次招聘报名采取本人到现场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电话、网络、委托及其他方式报名。提交的报名材料须真实、准确,相关证件不得以证明材料代替,凡报名所需材料提交不齐全的,不予报名。
4.现场报名时应聘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
(1)《金塔县社会救助服务工作人员招聘考试报名登记表》一份和诚信承诺书一份(见附件,自行下载打印或报名现场提供);
(2)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3)所招聘岗位均为专职不允许兼职,已就业人员需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4)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交本人近期彩色免冠同版一寸照片3张。以上信息和材料应如实提交,凡查实有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报名资格。5.考务费:每人150元,在现场报名时收取。
(二)资格审查。依据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笔试环节。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2019年2 月15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前持身份证和考务费收据到金塔县诚鑫劳务服务有限公司办公室领取《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笔试科目一科,采取闭卷形式,实行百分制,笔试时间120分钟。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计算机基础知识、民政社会救助知识。笔试时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笔试时间定为2019年2月下旬,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四)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末尾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人员须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和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单规定的时间、地点按时参加面试。总成绩=笔试试卷成绩×60%+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总成绩+加分持有社会工作者证的、从事过民政事业工作的、军队退役人员,凭相关证明和证件在综合成绩中予以加分,最高加分不超过5分。
加分标准:
(1)持有社会工作者证的加3分;
(2)从事过民政事业工作半年以上(含半年,需提供原单位工作证明,附最近一个年度内工资发放花名册,并经县民政局盖章确认)的加2分;
(3)军队退役人员加1分(军队退役人员提供退役证);
(4)取得会计证、计算机等级证的加2分,符合加分条件者,通过笔试后,需在3个工作日内提供以上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