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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庆阳市公安局面向全省公开招聘留置陪护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计划
招聘留置陪护岗位人员45名 (附件1职位计划表)。
本次招聘的留置陪护人员属合同制聘用人员,不具有公务员身份和人民警察身份,不享受人民警察的相关待遇,不纳入市级行政事业编制管理。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自愿从事陪护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职业精神;
3.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复退军人学历可放宽至高中及以上学历;
4.具有甘肃省内户籍,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1月11日至2002年11月10日期间出生);
5.身体健康,面部无明显疤痕、胎记,无残疾、无纹身等特殊印记,无口吃、无肢体功能障碍,无传染性疾病,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男性身高不低于168厘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58厘米;
6.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民警(辅警)的配偶、子女以及见义勇为积极分子,退伍军人和公安院校或政法院校毕业生;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本人曾被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和治安处罚的;
3.本人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解聘的以及曾被公安机关辞退的;
4.本人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在各级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的;
5. 配偶、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2)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3)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参与邪教组织且顽固不化、坚持错误立场的;
(5)在考察政审工作结束时其政治背景仍无法查清的。
6.法律法规等规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6—11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市公安局信访大厅(庆阳市西峰区安化西路公安大厦);
3.报名方式: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电话、网络、委托及其他方式报名。
4.报名手续:报名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材料提交不齐全或弄虚作假的,不予报名注册。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退伍证及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退伍军人须提供服役及退役相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庆阳市公安局公开招聘留置陪护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庆阳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公示公告栏〈网址:http://gaj.zgqingyang.gov.cn〉自行打印填写个人信息,并将电子照片插入照片栏内)。
(3)近期免冠彩色2寸照片6张(背面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
(4)已就业人员须同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
5.资格审查: 对拟报考人员实行报名前初步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内容为:考生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其他必备条件;对拟报考人员五官、身高、语言表达能力等按照公告要求标准进行初步测试。资格初审内容有一项不达标者不予报名注册,不能进入招聘工作体能测试环节。
(二)体能测评
资格审查合格报名人员全部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项目及内容参照人社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印发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进行。体能测评项目: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4ⅹ10米往返跑,纵跳摸高。体能测评项目有一项不达标或体能测评对象自动放弃的,视为不合格,不得进入招聘工作下一个环节。
体能测评时间:2020年11月17日—11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11月16日报名者参加11月17日体能测评,11月17日报名者参加11月18日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地点:庆阳六中。
(三)笔试
体能测评合格人员全部进入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汉语作答,总分100分。
1.笔试内容:时事政治、法律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为准。
3.领取《笔试准考证》:考生于2020年11月21日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到庆阳市公安局信访大厅(西峰区安化西路公安大厦)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取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4.考生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两证缺一者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遗失的考生,应携带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身份证明参加考试。
5.成绩查询:笔试成绩通过“庆阳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公示公告栏(网址:http://gaj.zgqingyang.gov.cn)统一公布。
(四)体检
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照职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拟招聘人员对体检结论如有异议,须在公布体检结论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在指定时间、指定医院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资格的,按该职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和复检费用由体检者本人承担。体检时须提供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等在“庆阳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公示公告栏(网址:http://gaj.zgqingyang.gov.cn)公布。
(五)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政审人选。由市公安局负责组织进行。考察政审合格人员按照职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为拟聘用对象。政审中因出现不合格职位内招录指标产生空缺的,在该职位内按笔试成绩排序由高到低重新确定体检人选后,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不合格者,不得递补)。
(六)公示
根据体能测评和笔试成绩、体检、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庆阳市公安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gaj.zgqingyang.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如无影响其聘用的相关情况,即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已就业人员须在公示结束一周内与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关系,并提供证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聘用
对初步确定的留置陪护人员,由市公安局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培训,试用期满合格者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4年,试用期3个月。未通过试用期考核的,取消聘用资格,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如不胜任工作岗位或严重违反留置陪护相关规章制度、有违规违纪行为或严重违反劳动合同行为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市公安局每年对聘用人员工作业绩、遵章守纪、教育培训等情况进行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情况由市公安局决定是否续签。不予续签的,自动解除劳动合同。
五、工资待遇
聘用的留置陪护人员实行月薪制。试用期发放基本工资,标准为每月2800元。试用期满后工资标准按4000元/月(含个人应缴纳住房公积金和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执行,依法享受公休假、生育假等福利待遇,并按相关要求,统一配发制式服装。
六、注意事项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对不法利益团伙举办的各类违规培训、短信诈骗等行为,广大报考人员要保持警惕,避免上当受骗。公开招聘留置陪护人员体能测评、笔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等情况,届时将在庆阳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庆阳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进行通知,请各位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七、监督检查
为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正、透明,由市纪委派驻市公安局纪检组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9345993050)。
本公告由市公安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9345993043)。
附件下载:
庆阳市公安局
2020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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