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甘肃定西陇西县招聘社区工作者40人公告
2021-04-20 16:26:41   来源:陇西人社微信公众号   评论:0 点击:

甘肃考试咨询:15693198880(微信同号)根据《中共甘肃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基层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甘发〔2019〕35号)、《中共定西市委关于构建融合共建党建综合体全面提升城市基层治理水平的实施意见》

甘肃考试咨询:15693198880(微信同号)

根据《中共甘肃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基层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甘发〔2019〕35号)、《中共定西市委关于构建融合共建党建综合体全面提升城市基层治理水平的实施意见》(定发〔2020〕10号)和《中共陇西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中共定西市委关于构建融合共建党建综合体全面提升城市基层治理水平的实施意见>责任清单的通知》精神,为满足社区岗位需求,优化社区人员结构,有效激发社区工作活力,我县采取公开招聘的办法,择优从全县现有社区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中选聘一定数量的专职社区工作者到社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经县政府党组会决定,全县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40名,其中巩昌镇33名、文峰镇7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政治素质好,综合能力强;

2.在陇西县现有社区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中选聘;

3.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之后),专业不限,身体健康;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发布招聘公告、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对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证书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招聘。

(1)公开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4月22日—4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报名地点: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报名工作由县人社局负责。陇西县人社局二楼现场报名。咨询电话: 0932-6622167。应聘人员下
                              

(扫描上方二维码下载报名登记表)

(2)资格审查。由县人社局负责,在现场报名时同步进行资格审核。

(3)笔试。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内容涉及政治、经济、法律、时事、文史、公文写作及计算机应用等知识,满分100分。本次笔试实行“裸考”,考点及考场不提供物品寄存服务,笔试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进入考点,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笔试,并于考前40分钟到达考点,积极配合考点安检和监考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检查,考试所需的文具统一提供,考生不得携带文具、书籍、资料、稿纸、通讯工具、电子设备(包括智能电话手表、计算器)等其他任何物品进入考点,一经发现按违纪处理,取消考试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今后三年内不得参加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本次考试不指定教材,不委托任何单位(机构)举办任何考前辅导班。

(4)资格复审。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

(5)体检。体检工作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在规定时间到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标准执行。报考人员无特殊原因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选聘资格。

(6)考察。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程序进行。由考察人员填写《考察表》,县人社局负责审查档案。因出现报考人员放弃资格复审、体检、考察、资格复审、档案审查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不宜聘用的,在综合成绩中从高到低进行递补,本次招聘只在本环节递补一次。

(7)公示、聘用。考察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陇西人社”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由乡镇人民政府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劳动合同管理,3年签订一次。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被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成绩排名择岗后到用人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提出放弃聘用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试用期6个月,在试用期内确实难以胜任工作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8)培训上岗。对新选任的专职社区工作者由用人单位组织培训后上岗。

四、人员身份和薪酬待遇

新选聘专职社区工作者不占用行政、事业编制,不具有国家公务员和事业管理(专业技术、工勤)人员身份,聘用合同签订、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缴纳按照现同类型人员执行,实行半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月工资标准按2637元的90%执行(即2373.3元),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月工资标准按2637元执行,其中基本工资占80%,绩效工资占20%。参照机关事业单位调标时间,按照工资6%调高工资标准。专职社区工作者工资和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等费用,由县财政解决。

五、组织实施

本次选聘工作由县人社局会同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巩昌镇和文峰镇按程序组织组织实施,本公告有关事宜由陇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陇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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