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甘肃酒泉敦煌研究院考核招聘博士研究生公告(第二期)
2021-06-30 14:57:53   来源:敦煌石窟公共网   评论:0 点击:

甘肃考试咨询:15693198880(微信同号)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6号)《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等规定和工作需要,敦煌研究院公开考核招聘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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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6号)《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等规定和工作需要,敦煌研究院公开考核招聘博士研究生人员2名(工作地点:敦煌市莫高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素质好,品行良好,身心健康,综合素质较好。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业务能力。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一致(详见附件《敦煌研究院2021年公开考核招聘博士研究生(第二期)岗位列表》)。
 
(四)年龄要求:不超过40周岁(1981年6月29日以后出生)。
 
(五)具备岗位要求(详见附件《敦煌研究院2021年公开考核招聘博士研究生(第二期)岗位列表》)的其他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公开考核招聘: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人员。
 
4.在各级人事考录招聘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1年6月29日至7月5日。
 
(二)报名方式及要求
 
采取邮件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人员登记表》,发送至电子邮箱dhahr@dha.ac.cn,由敦煌研究院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人员由敦煌研究院电话通知参加资格复审。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携带如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海外留学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须携带现就读院校证明报名(要证明应聘人员的学籍、学历、所学专业、专业方向及毕业证、学位证预计取得时间)
 
3.个人1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2张;
 
4.学术成果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论文、奖项、项目、专利等);
 
5.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名的证明;
 
凡办理聘用手续时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聘人员和提供虚假材料、填报虚假信息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
 
三、考核
 
(一)考核时间、地点
 
时间:7月下旬(具体时间电话通知应聘人员)
 
地点:敦煌研究院二楼会议室(兰州市城关区南滨河东路522号)
 
(二)考核内容、方式
 
采取考核招聘方式。通过应聘人员自述(PPT)、书面材料审核和现场答辩等方式对应聘人员学术背景和学术成果、科研经历和科研水平以及适应工作能力等考核指标进行量化评判。每位应聘人员考核时间为20分钟,应聘人员自述(PPT)10分钟,现场提问答辩10分钟。
 
(三)考核量化评分指标
 
考核实行百分制,量化指标内容包括:学术背景和学术成果占50%、科研经历和科研水平占15%、适应工作能力占15%、综合素质占20%。应聘人员在考核前需提交包括工作学习经历、学术背景、学术成果(包括论文、奖项、专利等)、科研项目、所应聘岗位的学术研究思路等内容的书面报告一式10份。
 
四、体检
 
体检由敦煌研究院组织。体检人选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以同一岗位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时间为面试次工作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人社部发〔2013〕58号)文件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7日内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敦煌研究院组织。重点掌握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应聘人员如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作出客观公正结论的,将不予聘用。
 
六、确定拟聘人员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情况,经敦煌研究院研究审定后,择优等额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敦煌研究院网站(http://public.dha.ac.cn/)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七、聘用
 
经报请敦煌研究院党委批复后,报上级部门备案,由敦煌研究院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并按规定办理档案迁转等相关手续。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闫海涛:0937-8869288;13359392658
 
华 波:0931-8357201;15109317061
 
监督电话:0937-8869300
 
附件:
 
附件1:敦煌研究院2021年公开考核招聘博士研究生(第二期)岗位列表.xlsx
 
附件2: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人员登记表.xls
 
敦煌研究院
 
2021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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