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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促进学校事业发展,2021年学校以事业编制的方式,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工作人员30人,其中辅导员26人,专业技术人员4人,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博士研究生年龄为1980年4月29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为1985年4月29日以后出生;
3.应届毕业生须于2021年7月1日前获得相应学历学位;
4.辅导员岗位面向社会招聘,要求入住学生公寓,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有学生干部经历;
5.专业技术岗位应聘考生须为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6.身心健康,品行良好,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善于与人沟通合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7.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网络报名,报名时间为2021年5月13日-5月20日。应聘者登录兰州理工大学硕士招聘报名系统(网址为:http://zhaopin.lut.cn/shuoshi),注册并填写应聘信息,应聘者可在5月21日前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2.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为2021年5月14日-5月21日。学校公开招聘工作组办公室通过网络初审报名者资格,符合相应岗位基本条件者,报名资格审查通过。
3.报名缴费。2021年5月22日8:00-5月23日18:00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报名费150元。规定时间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4.资格复审。
(1)时间:5月25日8:00-12:00,地点:学校公开招聘工作组办公室(兰州市七里河区兰工坪路287号兰州理工大学行政楼人事处207办公室)。
(2)资格复审需携带材料:①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一寸免冠彩色近照两张(蓝底),本人签字确认的《诚信承诺书》。②《兰州理工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名系统中打印),硕士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凭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③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同意应聘报考的证明及所在工作岗位说明。④辅导员岗位需出具政治面貌及学生干部经历证明。⑤择业期内考生需出具未就业证明。⑥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学校公开招聘工作组办公室对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现场进行复审确认,对信息真实、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放准考证。应聘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
(3)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不能按时进行确认的应聘人员,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笔试和面试
应聘人员须参加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实行百分制,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
1.笔试,时间为2021年5月26日,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组统一组织。笔试具体安排见准考证,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3∶1。笔试委托第三方命题,采取闭卷形式,实行百分制,专业技术岗位笔试科目为《专业基础知识》,辅导员岗位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试》。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选。
2.公布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在兰州理工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
3.面试,时间为2021年5月27日,采取百分制的计分方式,包括职业能力和综合素质两部分内容,主要考察面试者是否具备与岗位要求相匹配的职业能力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政治素质、组织协调、语言表达、仪态仪表等方面的能力。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组统一组织,试题委托第三方命制,采取现场问答等方式进行。
4.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兰州理工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
注:不足笔试、面试开考比例,划定60分的最低控制线,笔试或面试环节低于60分,直接取消招考资格。
5.总成绩确定。总成绩按比例计算并四舍五入后,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如果出现总成绩相同情况,笔试成绩高者排名为先,笔试成绩相同时,采取加试面试的方式确定排名先后。
(三)心理测评、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
1.心理测评。对入围考生进行心理测试,以考察考生的性情、意志、品质以及反应等心理素质,采用上机测试的方法,是人职匹配度的参考依据。学校公开招聘工作组按照招聘计划以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心理测评及体检人选名单。
2.体检。学校公开招聘工作组办公室统一组织通过心理测评人员到指定三甲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复检一般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3.考察。采取调阅档案、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体检合格人员政治素质及德、能、勤、绩、学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对有工作经历者须到其原单位考察;对国外留学人员,要与相关部门协调,考察其在国外期间的工作、学习、生活等相关情况。
4.确定拟聘人员。学校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报学校会议审定。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5.公示。学校将确定的拟聘任人员名单在兰州理工大学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及公示过程中因有不合格、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的,按该岗位成绩排序由高到低及最低分数线要求依次递补。
6.审批。学校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办理审批手续。规定时间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不予审批聘用。
7.备案。学校将审批结果报省教育厅、人社厅备案。
8.聘用。对省教育厅、人社厅备案后的拟聘人员,学校按照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按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办理档案转移等手续。
三、有关疫情防控要求
应聘人员及工作人员疫情防控严格按照省疫情防控工作最新文件要求执行。
(一)疫情期间,根据考点防控要求,为避免人群聚集,家长、陪同人员和校外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校区。建议应聘人员提前规划停车、住宿和用餐等事宜。
(二)所有应聘人员须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及健康码出入。体温正常且“健康码”显示为“绿码”的,可参加考试;体温正常且“健康码”显示为“黄码”的,持七天内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健康码”显示为“红码”以及连续三次测温超过37.3℃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
(三)所有应聘人员进入学校时自备且全程佩戴口罩,相互之间保持安全距离(1米以上),并配合工作人员检查。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所缴费用不予退还;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
(三)应聘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四)本公告在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兰州理工大学人事处网站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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