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发展需要,我校现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0名(详见《天水师范学院2021年硕士招聘岗位列表》,以下简称《岗位列表》),特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2021年我校计划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0名,其中,学生专职辅导员岗位7人,财务处教辅岗位2人,学报编辑部编辑岗位1人。(《岗位列表》见附件)。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爱岗敬业,身心健康,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善于与人沟通合作。
(三)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应当与招聘岗位列表要求的学历和专业(专业方向)一致。
(四)招聘对象:学生辅导员岗位和财务处教辅岗位招聘对象为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学报编辑部教辅岗位面向社会招聘。所有应聘人员须于2021年7月10日前获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辅导员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财务处教辅岗位要求具有初级会计师资格证书。
(五)年龄条件:年龄要求为1991年6月4日以后出生,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六)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见《岗位列表》。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网上报名自2021年6月5日至2021年6月13日18:00。报名时间截止后,系统自动关闭。招聘公告在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rst.gansu.gov.cn)和天水师范学院主页(http://www.tsnu.edu.cn/)发布。
2.报名方式和要求: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报名规定时间内登录我校招聘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网址:http://rczp.tsnu.edu.cn/recruit/),网上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填报要求,并严格按照要求如实、完整填写报名信息,因考生填报信息失误导致无法通过审核或应聘人员在网络报名截止时间前因报名未通过审核而导致无法改报其他岗位的,一切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报名信息一旦提交不可修改,考生务必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岗位列表》,选填信息须完整、翔实和准确,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
(二)资格初审
考生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我校根据公告要求和招聘岗位条件等对应聘者提交的申请在2日内进行网上初审。初审未通过者不得参加复审,已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可改报其他职位;报考申请尚未提交审核或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可以按要求修改报考其他岗位。应聘人员可在6月15日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
(三)现场资格复审及准考证发放
1.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1年6月19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30。
地点:天水师范学院行政楼605会议室现场资格复审点(天水市秦州区藉河南路)
2.资格复审材料
(1)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本科、硕士)、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同时提供学信网学历查询截图一份,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择业期内《报到证》原件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证明(离职证明、缴纳养老保险证明、解除人事或劳动关系证明等);报考学报编辑部教辅岗位的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3)《天水师范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应聘人员报名表》1份(见附件)。
(4)本人2张近期正面免冠蓝底2寸证件照。
(5)辅导员岗位报考人员须由所在党组织提供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材料。
(6)报名时已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聘人员凭双证进行资格复审;还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聘人员凭所在学校《应届毕业生证明》进行资格复审,证明由所在学校研究生学位或学籍主管部门盖章(所属学院证明无效,证明须注明学历层次、专业名称及取得学历学位的具体时间);取得国(境)外学历证书的考生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
(7)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提供虚假材料或不能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者,取消资格。
(8)报名费:资格审核通过人员现场缴纳报名费150元整(依照甘发改收费〔2019〕422号文件规定)。
3. 通过人员现场领取准考证及考试须知。
(四)笔试
1.时间:笔试时间暂定于6月20日上午9:00-11:30,具体时间地点及考试注意事项以资格复审时发放的准考证通知为准。
2.要求: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为闭卷形式,时间150分钟。
3.内容:笔试委托第三方命题,辅导员岗位笔试内容包含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能力测试、辅导员岗位管理业务知识等;教辅岗位笔试内容为岗位必需的专业理论知识。
4.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各岗位参加笔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的3:1,达不到3:1的,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笔试前书面形式告知考生。达不到最低控制分数线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5.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3日内在我校人事处网站公布。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时间暂定于2021年7月3日,具体时间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以我校官网通知为准,考生需及时关注我校人事处网站,查看有关通知,一经发布,视为告知。
2.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且不低于最低分数线要求,按照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数达不到比例的,划定最低分数线,面试前书面告知考生。
3.面试形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均实行百分制。其中,辅导员岗位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逻辑思维、组织协调、研判问题、语言表达等综合能力;教辅岗位面试重点考察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考生面试时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成绩当场公布,考生签字确认。
4.面试成绩公布:面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学校网站公布。
(六)成绩核算及公布
总成绩为笔试成绩60%加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最后总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也相同时,按照面试所有评委打分的平均值由高到低确定排名,总成绩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
(七)体检
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由学校统一组织,在三甲综合医院进行,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地点由学校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请务必保持通讯畅通。体检不合格者须参加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因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按报考岗位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参加体检人员须持有效身份证、准考证。
(八)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座谈会、函调、调阅档案等方式进行,主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学、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考察过程中因对象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的不再递补。
(九)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由学校研究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经调查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拟聘用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十)备案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学校会议审定后报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备案。
(十一)审批和聘用
对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备案后的人员,学校办理审批聘用手续。按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办理档案转移手续。2021年7月10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
四、疫情防控及其他注意事项
(一)公开招聘期间疫情防控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疫情防控工作最新要求执行。
(二)所有应聘人员来校须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及健康码出入。体温正常且“健康码”显示为“绿码”的,可参加考试;体温正常且“健康码”显示为“黄码”的,持七天内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健康码”显示为“红码”以及连续三次测温超过37.3℃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
(三)所有应聘人员进入学校时自备且全程佩戴口罩,相互之间保持安全距离(1米以上),并配合工作人员检查。
(四)考试考务工作由学校人事处组织实施,不指定考试教材,不划定考试范围,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五)在进入招考的任何环节,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资格。
(六)招聘全过程受纪检部门监督,对招聘工作若有异议,可向我校纪检部门反映。
人事处咨询电话:0938-8363713 15809426411(正常工作日内拨打)
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电话:0938-8366382
报名网址:http://rczp.tsnu.edu.cn/recruit/
附件:
天水师范学院
2021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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