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瓜州县事业单位考核招聘10人
2021-06-25 14:42:21   来源:瓜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评论:0 点击:

甘肃考试咨询:15693198880(微信同号)为进一步优化我县人才队伍结构,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经研究,决定采取考核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特公告如下:一、招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甘肃考试咨询:15693198880(微信同号)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人才队伍结构,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经研究,决定采取考核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面试、考察,择优招聘。
二、招聘计划
此次招聘,拟计划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才10名,具体计划详见《2021年瓜州县考核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才岗位简表》(简称《简表》)。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愿意服从工作分配,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
4.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取得硕士学位)。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要求:应聘人员年龄为18周岁以上(2003年6月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者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酒泉市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及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不得报考公开招聘岗位。
5.酒泉市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辞职辞退未满5年的,不得报考公开招聘岗位。
6.近年来参加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被记入诚信黑名单的人员。
7.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在校学生。
8.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三)岗位专业要求
各招聘岗位专业条件参照教育部专业分类目录为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的,仅限于该专业的人员报考;专业条件设置为专业类别的,则该类别所包含的专业均为符合报考专业;因参考目录不一致,考生所学专业与《简表》所列目录有出入的,以用人单位给出的标准为准。
四、招聘组织
此次考核招聘工作成立瓜州县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由瓜州县人社局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瓜州县人社局。
五、招聘方式
采取考核(面试和考察)的方式进行。此次招聘面向社会,成立招聘面试组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根据岗位条件按照1:1比例确定考察、体检对象。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瓜州县人民政府网站、瓜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向全社会发布考核招聘公告,公布招聘岗位、范围、资格条件、招聘程序等信息。
(二)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应聘人员于2021年7月5日至7月9日(上午9:00至下午18:00)期间,登录瓜州县事业单位考试报名系统http://125.74.216.25:81/Home/Index/index/country_id/4进行报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名咨询:
咨询电话:18093729176(座机) 瓜州县人社局
咨询时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不含节假日)
报名时,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和“招聘岗位条件”,慎重选择报考岗位,本人提交的报考申请所有材料要真实、准确。考生填报的信息一经提交,原则上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中误报、错报等问题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1)《瓜州县事业单位考核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才报名表》及《诚信承诺书》(见附件)。
(2)公开招聘岗位需提供研究生毕业证及学位证、本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就业报到证(择业通知书)等相关证书。(2021年毕业的在校生提供由就读高校毕业生就业部门出具的推荐证明、就读学校盖章确认的学业课程成绩单、《就业协议书》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资料扫描件);
(3)《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验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二维验证码,在线验证码在有效验证期内),凡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无法验证的,取消聘用资格(含军队院校)。
(4)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
(5)本人2寸近期正面免冠电子照片。
(6)国外和港澳台高校毕业的,还需出具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及有关证明材料。
(7)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
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资格。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的畅通,并随时关注瓜州县人民政府网、瓜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以便获取公示公告信息。
4.考务费:每人150元,在报名时由考生通过手机缴费码在甘肃省财政厅网站交费。因网络报名,对考生提交材料的真实性不易判断,考生缴费成功视为报名成功,未按规定报名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因考生报名信息虚假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因考务费由省财政统一收取,缴费成功后退费手续繁杂,因此,此次考试报名成功后原则上不受理考务费退还工作。另外,报名与缴费属不同的系统,报名系统关闭后,缴费系统仍然可以成功缴费,因此,应聘考生不在规定的时间内缴费的,虽然缴费成功,不得参与考试,也不办理退费手续。
(三)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结束后,由瓜州县人社局会同用人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通知报名人员。
(四)面试考核
根据报名和资格审查情况,凡是符合资格条件的,全部进入面试考核环节。应聘人员持有效身份证件按时参加面试。面试考官小组采取量化评分方式进行现场面试考核,考核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政治素质、职业能力、专业技能、德才表现等。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如出现小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实际应聘人数与拟招聘岗位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如实际应聘人数与拟招聘岗位数比例低于3∶1时,经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按照实际报名人数组织进行面试。面试考核成绩低于80分的,取消聘用资格。面试考核时如出现并列人员需进行加试考核,加试成绩优先者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依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考察、体检对象。
面试考核时间及地点,由瓜州县人社局另行通知。
(五)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提供本人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有效身份证、研究生毕业证及学位证、本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就业报到证(择业通知书)、学信网《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验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参加资格复审。国外和港澳台高校毕业的,还需出具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及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考察、体检。
2021年应届毕业生复审在正式毕业后进行,在档案审核中发现影响聘用情形或未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等证件资料的,缺少任何一项或有弄虚作假情形的,取消拟聘用资格,被取消拟聘用资格的责任由应聘人承担。
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由瓜州县人社局另行通知。
(六)考察
考察工作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按照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通过应聘人员就读院校、原户籍地公安派出所、乡镇(社区),对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工作业绩(学习成绩)、家庭情况及主要特长等进行综合考察,形成书面考察结论。
在考察中,发现考察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将其确定为聘用人选:
1.不具备报考资格条件的。具体包括: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现役军人、在读未毕业的学生(含在读未毕业的研究生、本科生)以及不具备公告明确的其他报考条件和岗位任职资格条件的。
2.未达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素质标准,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禁止的行为的,具体包括: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压制批评,打击报复的;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或公众的;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或集体资财的;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3.曾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具体包括: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曾受过劳动教养的;曾被开除党、团籍的;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严重舞弊行为的。
4.政治品德不良,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差,以及其他不宜从事事业单位工作的情形。
在考察中,发现考察对象其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除死刑或正在服刑的,或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考察组对本人情况严格进行考察,并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确定是否聘用。
(七)体检
体检按有关规定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由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体检时须提供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如有异议,须在公布体检结论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在指定时间、指定医院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均由体检者本人自理。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相关修订标准实施。具体有:
1.《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
2.《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
3.《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
4.《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
5.《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致(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
在考核招聘体检环节前如出台新的相关文件政策,从其规定。
(八)聘用
此次招聘人员占用所在单位事业编制,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经瓜州县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酒泉市人社局审批后,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
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对试用期有其他资格要求的,按要求执行。
七、其他待遇
此次招聘人员占用所在单位事业编制,最低工作年限为5年,根据《瓜州县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修订)》相关规定,招聘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才经申请认定后享受相关政策待遇。
八、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所有考生要积极做好防疫工作,除进入面试考场和核查身份证时可摘取口罩外,其他时间一律佩戴口罩,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健康出行“绿码”,说明近期行程。如考生出现发热等症状,要及时向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并做好隔离工作。近期出入低风险地区的考生,需持有健康码“绿码”;近期出入中风险地区的考生,要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单,并配合做好14天隔离监测,期间产生的相关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近期出入高风险地区的考生,应配合接受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进行2次以上核酸检测,期间产生的相关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对于刻意隐瞒行程、不如实报告的,一经发现,按失信行为处理,将坚决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对因此造成参加今后考核招聘的否定性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九、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核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情形,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责任由应聘者自己承担。
3.考察、体检、复审不合格或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4.因资格复审、考察、体检不合格或因应聘者本人放弃应聘资格形成的岗位空缺,可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本次招聘,凡是被取消聘用资格或自主放弃参加考试的,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6.本次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经聘用,五年内不允许调离本县。
附件:
瓜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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