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保育院隶属于甘肃省教育厅管理,是我省首批省级示范性幼儿园,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保育教育质量,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名幼儿园教师和教学辅助人员(详见附件1:《甘肃省保育院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幼儿园教师及教辅人员岗位列表》),按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管理。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幼儿园教师11名,保育教育辅助人员4名,合计15名。各岗位招聘基本情况及要求见附件。(附件1:《甘肃省保育院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幼儿园教师及教辅人员岗位列表》)。
二、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专业素养,对幼儿耐心细致,乐于从事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
3、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技能条件。其中,报考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一致。
4、应聘人员年龄:本科生不超过30周岁(1990年6月28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5年6月28日以后出生)。2021年应届毕业生年龄不受限。
5、适应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要求的身体条件,端庄大方,无传染性疾病,无身体残疾。
6.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甘肃省保育院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幼儿园教师及教辅人员岗位列表》。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公告
在甘肃省保育院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同时发布,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同步转载。
(二)报考及资格审查
报考者本人到省保育院现场报名,进行资格审查。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本次报考不收取任何费用。
1、报考时间
2021年6月28日至7月2日,每天9:00—17:00,中午不休息。
2、报考地点
甘肃省保育院综合教学楼一楼大厅。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静宁路86号
3、报考及资格审查需提供的材料
(1)本人全程佩戴口罩,体温测量正常(不超过37.3度),持报考当日有效的甘肃健康码绿码截图彩印件一式一份并现场手机展示方能进入我院进行报名。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面、反面合并复印在一页)一式一份。
(3)学习经历中大学专科及以上各阶段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不能提供毕业证原件的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相关学籍、学历证明的截图,一式一份。
(4)招聘岗位需要提交教师资格证的,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5)2寸白底免冠近照1张。
(6)尚未取得“毕业证”的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还必须持所在院校出具的报考证明(注明所学专业、学历层次以及毕业时间,是否按期毕业等内容),一式一份。
(7)有工作单位的人员必须持所在单位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报考,一式一份。
4、报考及资格审查程序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在仔细阅读《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再次对照和《岗位列表》的基础上,将本人亲笔提前下载并填写好的《甘肃省保育院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幼儿园教师及教学辅助人员报考人员信息表》电子版(在附件中下载本表图片)(下方连接中下载),其中“考生签名”处要求亲笔签名,其余部分不做要求,报考时现场提交。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选报岗位报考条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其中提交的学历、专业信息,应为同一个毕业证上的信息并符合招聘公告要求。对提供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由我院负责。我院工作人员根据招聘公告要求和《岗位列表》中的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甘肃省保育院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幼儿园教师及教学辅助人员报考人员信息表》及报考人员身份、学历等材料进行现场审查,并将审查结果当即通知报考人员。报考人员的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更改。
(3)准考证发放。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现场采集报考人员照片,并制作发放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三)笔试
笔试由招聘单位组织(委托第三方命题),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资格审核通过人数与各岗位招聘计划数的3:1,不足3:1的,划定最低控制线65分(含)。
笔试实行百分制,以闭卷形式统一组织,主要考核招聘岗位所需的保育教育相关专业知识,时间120分钟。笔试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笔试成绩将在甘肃省保育院官网进行公布。
特别提醒:
1.本人佩戴口罩,体温测量正常(不超过37.3度),持参加笔试当日有效的甘肃健康码绿码截图彩印件一式一份并现场手机展示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2.迟到超过15分钟者取消考试资格。
(四)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和人员由我院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通知进入面试的考生。面试形式为现场综合考核,实行百分制。面试人选根据各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照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3:1确定。达不到3:1的,划定最低控制线65分(含)。面试时,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面试成绩现场公布,考生签字确认。
(五)总成绩确定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分岗位进行排名,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者排名为先,笔试成绩仍相同时,采取加试面试的方式确定排名。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在甘肃省保育院官网进行公布。
特别提醒:
1.本人佩戴口罩,体温测量正常(不超过37.3度),持参加笔试当日有效的甘肃健康码绿码截图彩印件一式一份并现场手机展示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2.为保障考场秩序,除考生本人外,严禁考生亲属等其他人员进入我院面试考场。
3.迟到超过15分钟者取消考试资格。
(六)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和人员由我院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通知进行体检的考生。参加体检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体检不合格者可以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的费用由考生自理。
列入体检人员中的2021年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在体检前仍未提交“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体检资格及录用资格自动取消。
参加体检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如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等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对不符合健康要求的,不予聘用。
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由我院按该岗位综合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七)考察
体检结束后,由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调阅档案等方法,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学、信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作出考察结论。
被考察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不予审批聘用。
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的,由我院按该岗位综合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甘肃省保育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经调查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公示中不合格影响聘用的,不再递补。
(九)备案、审批和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院党委会议研究确定,报省教育厅审批、省人社厅备案。对经审批、备案后确定的拟聘人员按照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办理档案迁转手续。
审批、备案和聘用过程中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由甘肃省保育院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领导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招聘工作全程受我院纪检部门和省纪委监委派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监督。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笔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三)在任何环节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按照规定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本招聘公告解释权归甘肃省保育院所有。
联系电话:0931-8470228
监督电话:0931-8480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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