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水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人员的确定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排序,在笔试成绩160分以上人员中(含160分),按照招聘计划1:3确定参加资格复审名额(无面试程序的职位按招聘计划数确定)。划线确定参加资格复审名额时出现小数点的,都予以“进一”取整,末位成绩并列人员均参加资格复审。职位报考人数未达到招聘计划1:3或招聘计划数的,笔试成绩在160分以上者(含160分)参加资格复审。160分以下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确定名单见附件。
选拔优秀运动员到农村中小学任教招聘指标,按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的50%核定招聘计划,出现小数点后按四舍五入计算。
资格复审工作由县区、市直主管部门负责。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资格复审时间:
2021年7月7日-7月9日进行资格复审,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于7月12日前报资格复审结果。
复审地点由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自定。
三、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择业通知书或就业报到证、当日有效的甘肃健康出行码绿码(手机现场显示)及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乡村基层事业单位职位的“项目人员”,须提供服务单位及主管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2.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考生自行登录学信网验证打印)。
3.因婚迁变更户籍信息的考生报考限制生源地岗位,需提供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和新户籍地户口本。户籍信息必须是在《公告》发布之日前即2021年4月9日前(含9日),已在我市落户或由户籍管理部门开具了迁入我市的户口迁移证但尚未落户者。
四、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1. 所需证件要求一律为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一份。
2.资格复审本人携带相关资料前来办理,不得委托他人代办。
3.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提交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否则,造成的后果由其本人承担。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隐瞒个人有关信息和实际情况骗取考试资格的,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聘用等相应资格。
4.准考证遗失的,可在资格复审期间登录报名系统重新打印。
登录网址:http://gansu.nomax.vip/tip
5.必须按时参加资格复审,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相应资格,形成的空缺名额按职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不递补160分(不含160分)以下人员。
6.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按要求、标准条件进行资格复审,确保结果公平、公正。
市人社局事业科 0938--8215762
市教育局人事科 0938--8213896
市党政专用通信局 0938--8278738
市卫健委 0938--8214970
市民政局 0938--8221286
市住建局 0938--6811801
市文旅局 0938--6825978
市体育局 0938--8239126
市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 0938--8279927
秦州区人社局 0938--8216531
麦积区人社局 0938--2650181
秦安县人社局 0938--6529669
甘谷县人社局 0938--5622756
武山县人社局 0938--3429815
清水县人社局 0938--4957324
张家川县人社局 0938--8879314
天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30日
最新、最快信息请关注下面华政微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