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解决我院人才紧缺问题,加快妇幼保健与临床业务开展,经有关部门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作风正派,爱岗敬业,吃苦耐劳。
(二)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协作精神,较好的语言表达及沟通能力。
(三)在校期间品学兼优,专业知识扎实,积极进取,服从分配。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尚在禁考限期内的人员,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计划招聘人数和岗位要求
三、薪酬待遇
二、计划招聘人数和岗位要求
三、薪酬待遇
招聘人员享受医院临时工作人员有关待遇(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内工资1300元/月,试用期满后工资1500元/月)。全院整体实行绩效工资后,按照岗位发放绩效工资。
四、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3日-8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时全程佩戴口罩,手机现场展示当日的“健康出行码截图”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截图。
3.报名组织和报名地点:定西市妇幼保健院(定西市安定区友谊南路35号,三楼办公室)
咨询电话:0932-8225941,咨询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4.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资格审查
(1)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提供毕业证、身份证、相应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2)填写《定西市妇幼保健院应聘申请表》(见附件);
(3)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经核实对提供报名资料与报名信息不符,或伪造相关证件资料的报考人员,取消报名资格。
(三)考试
主要采取笔试与面试(实践技能)两种形式进行,笔试占60%,面试(实践技能)40%。
1.笔试
考试范围为专业技能、政治理论等知识,要考核应聘者岗位认知程度、专业知识水平等。满分为100分,时间为100分钟,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名单(如报名人员无法满足每个岗位3名的开考条件,可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实践技能)
①面试地点:定西妇幼保健院三楼会议室;实践技能在相关科室进行。
②面试时间:按《准考证》的时间地点进行,参加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③面试内容:主要考察面试者的语言表达、现场应变、组织协调能力、实践技能操作等方面的情况。
(五)体检
对确定的录用人选,医院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新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确定,费用自理。
(六)公示
经考试、面试、体检合格的人员,通过定西市妇幼保健院公告栏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合格者确定为招聘人选。并根据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临时用工管理和自收自支人员参加社会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定政办发﹝2013﹞85号)文件精神进行劳动备案管理。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相关纪检部门及院党支部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工作人员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当事人相关法律责任。
定西市妇幼保健院
2021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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