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加强和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等有关文件规定和要求,现就麦积区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麦积区计划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200名。详见《天水市麦积区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信息表》(附件)。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良好,热爱公益事业;
2.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
3.麦积区户籍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包括:①城镇大龄失业人员(男50岁、女40岁以上);②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中的失业人员;③连续失业半年以上的失业人员;④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⑤残疾失业人员;⑥因失去土地落户在城镇的就业困难人员;⑦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中的失业人员;⑧省政府规定的其他人员。
4.遵守用人单位各项规章制度。
三、报名及有关要求
2021年8月18日起,报满为止。在各用人单位报名(具体地址见附件《天水市麦积区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信息表》),周末正常休息。
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单位的一个岗位,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需提供如下全部材料: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③《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④聘用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人员必须为本人,不准由他人顶替。报名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和有关材料,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符合选报岗位条件。对不符合岗位要求或提供虚假信息、材料等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四、岗位管理
本次招聘的公益性岗位人员具有公益性和临时性,公益性岗位补贴除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年龄为准)。录用后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1年1签。具体工资待遇见《天水市麦积区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信息表》(附件)。
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停止发放岗位补贴:
1.通过其他途径已实现就业的;
2.连续无故旷工5日或半年内累计无故旷工10日的;
3.由他人顶岗替岗的;
4.不能完成或胜任岗位工作的;
5.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管理制度的。
五、其他要求
1.招聘单位要做好招聘现场的疫情防控工作,对应聘人员做好体温监测和登记,应聘人员要全程佩戴口罩并出示“健康码”。
2.报名人员一经录用,必须服从统一安排,不服从者取消聘用资格。
3.未尽事宜以及可能出现的情况变化,以最新通知为准。
天水市麦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8月18日
最新、最快信息请关注下面华政微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