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简介
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全球知名的采、选、冶、化、深加工联合配套的跨国集团,2021年世界500强企业排名第336位,是中国最大的镍、钴、铂族金属生产企业和第四大铜生产企业。
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选矿厂是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主流程单位之一,是金川集团生产流程中承上启下的关键环节,对上游承担着处理自产矿石、对下游承担着为冶炼提供合格铜镍混合精矿的任务,年处理金川矿山自产矿石超千万吨,已跻身于世界级大型选矿厂之列。(以下简称选矿厂)
招聘计划
为保证安全生产和经营发展,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选矿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生产操作人员30名,其中男性25人,女性5人。工作班制:破碎工及镍铜过滤工为八至八班制、维修工为常白班制,工作地点在甘肃省金昌市。
破碎工岗位(男性4名,女性3名)
负责巡回检查,掌握各岗位设备的运转情况,各矿仓料位情况,与各皮带岗位沟通反馈信息;了解各矿仓矿量;与调度室联系翻矿;校正破碎机尺寸,调整破碎机排矿口间隙;检查筛分粒度;检查本岗位设备电流、功率波动状况及各岗位运转信号与连锁是否正常;负责破碎机、筛分机紧固及润滑。岗位涉及粉尘、噪声等危险有害因素。
镍铜过滤工岗位(男性3名,女性2名)
负责将选别出的精矿进行脱水,为冶炼厂提供合格的原料;负责压滤机滤布的更换及粘补;负责皮带的更换及胶接;负责浓密池、浊水池、清水池液面控制,底流浓度的检测。岗位涉及粉尘等危险有害因素。
维修工岗位(男性18名)
对设备进行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设备完好,无故障、无隐患,正常稳定运行。严格遵守设备检修规程,恢复或者提高设备精度和技术性能,确保达到设备规定检修周期。严格执行设备月度检修计划进度,不断提高设备技术性能和装备水平。岗位涉及焊接烟尘、电弧光等危险有害因素
招聘条件
招聘条件
(一)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3年12月1日前出生)、25周岁及以下(199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含金昌技师学院四年制高级工班毕业生),本次招聘岗位涉及特种作业,专业需求如下:
1.破碎工岗位:男性要求工科类专业,女性工科类专业优先,同等条件下,机械、电气、仪表类专业优先;
2.镍铜过滤工岗位:男性要求工科类专业,女性工科类专业优先,同等条件下,机械、电气、仪表类专业优先;
3.维修工岗位:限工科类专业。
(三)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史,无行业职业禁忌病症。
(四)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嗜好和违法违纪记录。
(五)认同本公司企业文化、爱岗敬业、服从分配、能够安心工作。
(六)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视同放弃。
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分为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面试、综合治理审查、体检、录取等环节。
(一) 公开报名
报名时间从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2月24日18:00截止。
报名前,请所有报名应聘人员按照《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应聘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完成甘肃健康出行码“绿码”、国务院客户端出行结果 “绿色行程卡”查询、确认等相关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招聘不接受现场报名,有意应聘者请登录http://zp.jnmc.com/或登录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jnmc.com/)→[人才招聘]→[社会招聘]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选择本次发布招聘启事中对应的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在限定时间内填写信息报名应聘,并将下列材料按要求上传:
(1)应聘者简历,在系统中据实填写。
(2)证明性文件扫描件或电子版文件(主要包括身份证、毕业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相关技能等级证书(金昌技师学院毕业生只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相关技能等级证书)、14天国内外行程查询结果、“健康新甘肃”绿码、健康安全承诺书等)。
(3)微信中搜索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对前14天国内外行程查询,将查询结果截图后,以图片格式作为附件材料进行上传,文件名为“某某某14日行程查询结果”。(应聘人员可微信中搜索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进入疫情风险查询,再进入14天国内外行程查询,进行结果查询)
(4)微信中搜索小程序“健康新甘肃”,将报名当日健康出行码查询结果截图,以图片形式上传,文件名为“某某某健康出行码查询结果”。
(5)打印、填写好健康安全承诺书(附件2),并扫描(拍照)后进行上传,文件名为“某某某健康承诺书”,承诺人需本人签字。
(6)网上报名时,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岗位招聘条件,填写提交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完整,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与所报岗位要求相一致,报名信息中误报、错报、漏报等问题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7)应聘人员必须提交全部报名材料,报名期间,经工作人员提醒,仍未能按要求提供招聘要求相关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8)报名时请提供本人有效邮箱,应聘过程中所有通知均在邮箱内发布,请在报名成功后随时关注邮箱通知。报名截止后2个工作日未收到回复者,视作报名申请未通过。
金川集团公司现所属或控参股各单位(包括广西地区各子公司正式员工或可转为正式员工的劳务派遣员工)正式聘用员工或曾聘用员工不允许报名应聘。
(二)资格审查
(二)资格审查
审查时间:2021年12月25日—12月26日。
应聘人员资料由选矿厂初审,包括审核报名人员原始证件,毕业证在国家教育部指定的学历查询网站“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中的查询认证结果、健康通行码查询结果,14天国内外行程查询结果等。
(三)笔试
应聘人员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若笔试时间因疫情发生变化,考试时间将另行通知。
笔试前1天,进行准考证的发放,应聘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当日健康通行码查询结果及当日查询的14天出行查询结果、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电子版),到规定地点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前来领取准考证(携带两张一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
参加考试人员须佩戴口罩,携准考证、身份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在进行体温检测后,分批次入场。笔试结束后,参加考试人员按照考场分批次退场。在各考场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带领下,依次离开考点,不得聚集、逗留。
因故不能参加此次考试的考生,作缺考处理。
按申报岗位,男女笔试成绩分别由高到低依次排序,根据成绩排名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四)综治审查及体能测试
对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进行综治审查和体能测试,综治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体能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参加体能测试的人员需按要求时间分批次准时到场,携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健康通行码查询结果及行程查询结果(可以截图),在进行体温检测后,分批次入场。
体能测试主要是对应聘者体能基本状况进行简单测试。应聘者在体能测试前,个人身体有禁忌不能进行测试的,应如实告之。因个人隐瞒实际情况,致使体能测试中造成不良后果,责任由测试者自负。
体能测试合格(各项目均达标者)的人员进入面试。
(五)面试及体检
面试主要评价应聘人员身体状况、专业技能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人员进行不超过2分钟的自我介绍,主要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含家庭情况)、应聘动机及职业生涯规划等。申报焊工岗位、钳工岗位的人员,如持有省级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颁发的、可在“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网站中查询到结果且与申报岗位一致的优先。
应聘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最终按岗位,男女分别以笔试和面试的综合成绩排名确定初选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执行《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员工体检标准及要求》(金集人〔2019〕15号),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用,按笔试和面试的综合成绩依次递补进行体检。
(六)公示
体检合格的,根据体能测试、综合测试评价结果、综治审查结果,确定为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
(七)录用
公示结束后,确定录用人员,经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查并备案通过后办理录用手续。
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甘肃省《关于坚持依法科学精准防控进一步规范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甘疫防明电发〔2020〕104号)、《关于进一步落实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和重点环境核酸检测工作的通知》(甘疫防明电发〔2020〕106号)、《金昌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金疫防领办发〔2021〕45 号)及集团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本次招聘过程中,疫情防控遵循以下原则:
低风险区来金参加招聘人员,需进行测温、查验健康通行码、查验14天国内外行程查询结果。体温正常、健康出行码为“绿码”,国务院客户端14天出行查询结果为“绿色行程卡”方可参加招聘并有序流动。
中、高风险区来金人员需提前按省市要求完成疫情防控措施,达到健康出行码为“绿码”,国务院客户端14天出行查询结果为“绿色行程卡”,同时须提供24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方可参加招聘。
请来金参加应聘人员,根据省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招聘各环节具体疫情防控要求:
疫情防控 · 报名期间
报名期间,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应聘人员应及时将疫情防控相关查询结果、证明性文件、报告以附件的形式上传,上传附件不全,未按要求上传经提醒未及时补充的,视为自动放弃。
疫情防控 · 资格审查期间
资格审查期间,若应聘者接到通知,需要补充相关资料时,需及时补充,未按期完成资料补充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疫情防控 · 领取准考证时
1、本地考生需提供“两码一证”(行程码、健康码、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电子版))。
2、外地来金考生(严禁家属陪同):除提供“两码一证”(行程码、健康码、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电子版))外,提前报备出发地和途经地,以及到金后打算居住的宾馆。提前咨询宾馆和宾馆所属社区到金后能否自由出行(并按社区要求进行相关登记、报备),征得社区同意自由出行,方可来金。
3、领取准考证时不扎堆、不聚集、保持间隔1米以上。
4、根据工作人员指引到相应的地点领取准考证。
5、领取准考证时请准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并全程正确佩戴,除核验身份时须按要求摘戴口罩外。
6、领取准考证期间,根据《选矿厂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选厂发〔2020〕17 号)对应聘人员进行疫情防控管理。
疫情防控 ·考前准备
1、应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须在考前7天开始登录微信小程序“健康新甘肃”,关注“甘肃省健康出行码”状态,每天进行体温检测打卡,自我监测有无发热、咳嗽、乏力等疑似症状。如果旅居史、接触史发生变化或出现相关症状的,须及时在“健康新甘肃”进行申报更新,并到医疗机构及时就诊排查。
2、考前14天内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避免参加聚会、聚餐等其他聚集性活动,不得与有境外旅居或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有接触,严格按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本人防护。
3、“甘肃省健康出行码”异常人员、中高风险地区(以县区为范围)来金人员、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返金人员,除需核查“甘肃省健康出行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测温和持有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外,须严格落实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符合条件的应于考前按程序转码。
4、应聘人员应时刻关注本人“甘肃省健康出行码”状态,如“甘肃省健康出行码”为非绿码且符合转码条件的,应于考前转为绿码方可参加考试。(注:全省各市州已向社会公布了健康码转码咨询电话,可登录省疾控中心网站等机构官方网站查询)。
疫情防控 · 考试当日
1、须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并正确佩戴,除核验身份时须按要求摘戴口罩外,进出考点、考场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2、应聘人员应提前90分钟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进入考点时,须提前打开“甘肃省健康出行码”并完成“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核验,做好测温准备,接受防疫安全检查和指导。
3、应聘人员进入考点时,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方可进入考点:
(1)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纸质或电子均可)且现场检测体温正常(<37.3℃)(注:核酸检测报告时间指核酸检测报告出具时间,非采样时间、非报告打印时间)。
(2)有效期内身份证件原件(含身份证、临时身份证)。
(3)纸质准考证。
(4)考试当日“甘肃省健康出行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已核验且无异常。
4、进入考点后,须服从考点安排分批、错峰入场、离场,自觉保持1米以上间距。
5、考点不提供停车条件,提倡应聘人员自行赴考,期间做好个人防护措施,送考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和在考点周围聚集。
6、应聘人员在考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考点医务人员进行研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应聘人员,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应聘人员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所耽误的时间,不再予以追加;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应聘人员,由考点医务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
疫情防控 · 应聘期间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
1、“甘肃省健康出行码”黄码和红码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异常的应聘人员。
2、未按要求提供考前相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应聘人员。
3、新冠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密接的密接,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人员。
4、尚未出院的新冠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或者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但尚在随访医学观察期内。
5、考前一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人员。
6、考试前14天内,曾出现体温≥37.3℃或有疑似症状,但考试前未排除传染病或仍存在身体不适症状。
7、考试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人员。
8、应聘人员进入考点前,因体温异常、干咳、乏力等症状,经现场疾控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应聘人员。
疫情防控 ·其他事项
1、所有参加应聘考试人员应配合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工作,如实申报个人信息。考生刻意隐藏接触史、旅居史、故意谎报病情或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引发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风险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并由司法机关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2、所有参加招聘笔试的教师、考务人员均需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执行,并根据防疫要求做好个人防护措施。
疫情防控 · 常态化防控管理
领取准考证、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期间若应聘者出现发热、咳嗽、咽痛、乏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按照集团公司、《选矿厂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选厂发〔2020〕17 号)及《选矿厂招聘期间出现发热、咳嗽、咽痛、乏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应急处置程序》处置,完成疫情常态化防控管理。
岗位管理
(一)拟录用人员进入岗位前必须进行入职安全培训,入职安全培训考试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二)新录用人员按照《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劳动用工管理规定》与集团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按制度执行相关待遇。
(三)新录用人员初次订立4年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四)试用过程中,如发现伪造学历、隐瞒健康情况、隐瞒近日旅居行程,隐瞒工作经历、隐瞒违纪事实等行为,一经查证,取消录用资格,集团公司直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五)录用人员严格按招聘岗位进行管理,在双方约定的初次劳动合同期内不得申请调换岗位。在初次劳动合同期内达不到岗位工作要求的,劳动合同期结束后终止双方劳动关系,不再续签劳动合同。
(六)劳动合同履行期满,根据录用人员履行岗位职责及综合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订劳动合同。
招聘组织
(一)选矿厂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招聘工作组设在选矿厂人力资源室。
(二)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监督监察,选矿厂纪检、工会、职工代表全程参与并监督招聘工作。
(三)选矿厂招聘工作小组负责招聘报名、资格审查、公示等工作,同时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
(四)选矿厂人力资源室负责人是公开招聘工作的具体责任人,要做到高度负责、严谨细致、客观公正,纪检、工会人员要做好全过程监督工作。
(五)选矿厂严肃公开招聘工作的组织纪律,确保招聘全过程严谨、公开、公平、公正,对招聘过程出现的任何把关不严、弄虚作假等情况,将依据《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招聘发生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办法(暂行)》(金集人〔2019〕82号)进行责任追究。
报名咨询电话:选矿厂人力资源室(0935)8826158
报名咨询电话:选矿厂人力资源室(0935)8826158
监督举报电话:选矿厂纪委、工会(0935)8815205、(0935)8827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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