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我省继续实施民生实事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程项目,选拔1万名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教育、卫生、农牧、社保、文化、旅游等岗位工作;继续实施高校毕业生从事“三支一扶”和“进村(社区)”计划。现就我县选拔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3年5月25日至31日 8:30—17:00。
2.报名地点:天祝民族师范学校(县职教中心)
3.咨询电话:0935-3121231
二、项目选择
二、项目选择
每位考生只能选择报民生实事就业项目或三支一扶、进村(社区)中的一个项目类别,不能重复交叉。重复交叉报名者,按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三、考试时间
三、考试时间
民生实事就业项目和三支一扶、进村(社区)服务项目全市统一考试,考试时间为2013年7月13日,上午9:00——11:30进行公共基础知识测试;下午14:30——17:00进行专业基础知识测试。考试用具由市考务办统一提供,考生除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外,不得将其它任何物品带入考点。
四、民生实事就业项目选拔考试
四、民生实事就业项目选拔考试
(一)普通高校毕业生选拔范围和条件
1、选拔范围。天祝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并符合下列要求之一:
(1)2002年至2010年毕业,尚未就业,持《择业通知书》并按规定在生源地进行报到注册的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2002年至2006年毕业,持《就业报到证》回生源地登记、尚未就业的师范类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2011年、2012年毕业,持《就业报到证》回生源地登记、尚未就业的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4)2013年毕业,尚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应届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报考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本人志愿到基层教育、卫生、农牧、文化、旅游和社会保障岗位工作,且符合有关条件要求。
(3)服从工作需要和组织分配。
3、招录岗位的专业要求:
(1)基层学校教师岗位分为农村中小学教师岗位(文科类、理科类、音体美类)、乡镇幼儿园教师岗位和县属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岗位。
①农村中小学教师岗位要求:报考农村中小学文科和理科教师岗位须为相关或相近专业;报考农村中小学音体美教师岗位,须为音乐、舞蹈、美术、体育类及相关专业毕业生。其中,师范类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直接报考,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报考须为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有教师资格证或取得省教育厅面向社会组织的教师资格考试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两门课程的合格证。
②乡镇幼儿园教师的岗位要求:须为教育类、体育类、艺术类专业毕业生。其中,师范类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直接报考;非师范类毕业生须为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专科(高职)院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且有教师资格证或取得省教育厅面向社会组织的教师资格考试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两门课程的合格证。
③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岗位要求: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加工制造类、交通运输类、工程技术类、土木建筑类、信息技术类、农林牧渔类、医药卫生类、公共事业与服务类专业,教师资格证暂不做要求。
(2)报考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岗位的毕业生,须为医学、护理、医学技术类及相关专业,不包括中草药栽培与鉴定、制药工程、生物制药、医药营销、医疗器械、美容、食品工程、营养学等专业。
(3)报考乡镇畜牧兽医站工作人员岗位的毕业生,必须是畜牧兽医及相关专业。
(4)报考乡镇农技推广站等涉农站(所)工作人员岗位的毕业生,必须是农业类专业。
(5)报考基层旅游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的毕业生,必须是旅游类及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专业可放宽至历史、地理、外语、工商管理(不含二级学科)、民族学、语言文学等专业。
(6)报考乡镇文化站和基层社保岗位工作人员的毕业生不限专业。
(二)农村公办中小学代课人员选拔条件
报考人员须为天祝户籍,身体健康,品行良好,无违反法律法规的记录,并符合下列条件:
1、年龄45周岁以下(196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2、必须是2003年9月25日以前由县教育部门聘用的代课人员。
3、在我县农村公办中小学(含县镇学校)连续代课,现仍在教师岗位。
4、具有教育部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教师资格证。
(三)选拔程序
1、普通高校毕业生报名及资格审查
(1)往届毕业生须持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择业通知书》或派遣至生源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就业报到证》(必须无具体就业单位)等证件报名。
(2)应届在校毕业生报名时须持身份证、学校就业部门盖章的《2013年应届毕业生参加甘肃省基层就业项目考试学校推荐表》、以及生源地户籍证明(原户籍复印件或公安部门证明)等证件。其中,省外院校天祝生源的2013年应届毕业生,如果本人因故无法回生源地参加报名的,可委托亲友报名,报名时除提供有关规定的证件外,还须持委托书、考生本人的电子照片(像素为宽360、高480)。领取准考证时须重新审核毕业证、报到证等相关资料,确定报考资格。
(3)农村纯农(牧)户零就业家庭、城镇低保家庭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零就业证明、民政局的低保证明。报考农村中小学、乡镇幼儿园教师的非师范类专业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教师资格证或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合格证。
(4)毕业生原则上只限报考毕业生生源县的招考岗位。个别因婚姻户籍发生变化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凭结婚证、户籍证明及其它有效证件在新户籍所在地报名。因婚户籍落入我县的外省、市生源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允许在新户籍所在地报名,录取后需将《就业报到证》改派至我县。
(5)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填写《甘肃省2013年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项目选拔考试报名信息登记表》(附贴近期2寸免冠彩照),并现场采集准考证照片,同时提供所需证件、材料复印件各1份。
(6)报考基层学校教师岗位的考生,须按文科、理科、音体美、幼儿园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岗位分别报名。
2、农村公办中小学代课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
(1)须提供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户籍证明、有效身份证原件及个人申请、县教育部门聘用文件或证明、所在学校、村、乡镇推荐意见等材料。
(2)农村公办中小学代课人员原则上只允许报考户籍所在县的文科教师、理科教师岗位。审查合格人员填写《甘肃省2013年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项目选拔考试报名信息登记表》(附贴近期2寸免冠彩照),现场采集准考证照片。同时提供所需证件、材料复印件各1份。
3、报名结束后,市考务办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达我市的选拔指标分解下达各县。
(四)准考证发放
在考前一周内由县考务办向考生发放。
(五)考试内容及范围
市考务办负责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考试笔试科目分为公共基础知识测试(150分)和专业基础知识测试(150分),两项分值相加为笔试总成绩(天祝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
报考农村中小学、乡镇幼儿园教师岗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招录选拔考试除笔试外,还需进行面试。笔试结束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分配指标的120%取整(凡出现小数点的都予以“进一”整取),依据笔试成绩从高至低确定各县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指标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然后由市教育局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面试工作。考生的最终总成绩为笔试成绩/3×70%+面试成绩×30%,以最终成绩从高至低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具体面试方案由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面试办法另行制定。
1、公共基础知识测试
内容为大学思想政治、时事政治、法律常识、计算机应用知识等。
2、专业基础知识测试
报考基层学校教师岗位的考生,按文科类、理科类、音体美类、幼儿教育类分别命题考试。其中,农村中小学文科教师岗位测试内容为中学语文、历史、地理;农村中小学理科教师岗位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岗位测试内容为中学数学、物理、化学;农村中小学音体美教师岗位、乡镇幼儿园教师岗位测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乡镇幼儿园教师岗位测试内容包括学前教育理论)。
报考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岗位的测试内容为医学专业公共基础课和中医基本理论有关内容。
报考乡镇畜牧兽医站工作人员岗位的测试内容为畜牧兽医综合基础知识。
报考乡镇农技推广站等涉农站(所)工作人员岗位的测试内容为农业技术综合基础知识。
报考基层旅游事业单位的测试内容为旅游法规、旅游管理综合基础知识。
报考基层社保等事业单位的测试内容为社会保障法规、社会保障基础知识。
报考乡镇文化站工作人员岗位的测试内容为群众文化基础知识、文化馆(站)服务与管理。
考试不指定教材,不举办考前辅导班。
(六)公布成绩
县考务办按照省、市考务办的通知向社会公布考生总成绩。
(七)初选、体检和审批
1、各县按各岗位类别(文科教师、理科教师、音体美教师、幼儿园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卫生、畜牧兽医、农业技术、文化、旅游、社保岗位)及农村中小学代课人员分配指标数,在指标内按总成绩(基层教师按笔试和面试换算得出最终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出拟录取人员名单。
2、确定拟录取人员时,各岗位类别分配指标末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超计划时,首先,对符合上述选拔范围及条件的农村纯农(牧)户零就业家庭和城镇低保家庭普通高校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拔;其次,按照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择优录取。若无符合优先选拔条件的,各县采取加试方法确定人选。
3、拟录取人员名单确定后,由县考务办参照新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组织体检,体检须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同时对拟录取人员进行资格复审。体检、资格复审合格者填写《资格审核表》。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并从本县报考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4.体检结束,公示后无异议的上报市考务办复核,经市考务办复核,并公示后上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审批。
5、经审批的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协调有关部门进行岗前培训并安排上岗,不服从组织分配的取消资格。
(八)选拔录用人员的待遇
1、经选拔被录用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工资由省财政支付。2013年由省财政按年人均15000元(月人均1250元)的标准发放。从2014年起,其工资待遇执行国家统一规定的当地事业单位新录用人员工资政策标准,纳入省财政转移支付,县按照国家和省上的工资政策予以落实。
2、普通高校毕业生被录用后,按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分别与县教育、卫生、农牧、文化、旅游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签订就业(工作)合同。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后,原则上5年内不得调离工作岗位。
3、农村公办中小学代课人员被录用后,按其招录为公办教师前最后一次经县教育部门批准为代课人员的时间连续计算工龄,无试用期。其工资待遇参照相同条件的正式在职教师执行,由省财政转移支付。
五、三支一扶、进村(社区)基层服务项目选拔考试
五、三支一扶、进村(社区)基层服务项目选拔考试
(一)选拔范围和条件
天祝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且符合下列条件:
1、热爱祖国,品行良好,遵纪守法,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且本人志愿到基层农村和社区工作,并符合有关条件要求,服从工作需要和组织分配。
2、报考“三支一扶”的人员,须为2013年毕业、尚未落实就业单位的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3、报考“进村(社区)”的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2002年至2010年毕业,尚未就业,持《择业通知书》并按规定在生源地进行报到注册的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2002年至2006年毕业,持《就业报到证》回生源地登记、尚未就业的师范类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2011年、2012年毕业,持《就业报到证》回生源地登记、尚未就业的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4)2013年毕业,尚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应届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报名方法及资格审查
1、往届毕业生报名时须持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择业通知书》等证件的原件进行报名。其中,确未就业但无《择业通知书》的毕业生,持派遣至生源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就业报到证》(必须无具体就业单位)报名。
2、应届在校毕业生报名时须持身份证、学校就业部门盖章的《2013年应届毕业生参加甘肃省基层就业项目考试学校推荐表》、以及生源地户籍证明(原户籍复印件或公安部门证明)等证件。其中,省外院校天祝生源的2013年应届毕业生,如果本人因故无法回生源地参加报名,可委托亲友报名,报名时除提供有关规定的证件外,还须持委托书、考生本人的电子照片(像素为宽360、高480),领取准考证时须重新审核毕业证、报到证等相关资料,确认报考资格。
3、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填写《甘肃省2013年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服务考试报名信息登记表》(附贴近期2寸免冠彩照),并现场采集准考证照片,同时提供所需证件、材料复印件各1份。
4、以往已从事过“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进村(社区)”等基层服务项目的服务生,不允许参加此次招考。
5、报考“三支一扶”或“进村(社区)”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原则上只限报考毕业生生源县的招考岗位。个别因婚姻发生户籍变化的,凭结婚证、户籍证明等有效证件,在新户籍所在地参加报名。因婚户籍落入我县的外省、市生源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允许在新户籍所在地参加报名,录取后需将《就业报到证》改派至我市。
6、指标分配。报名结束后,市考务办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达我市的选拔指标分解下达各县。
(三)准考证发放
准考证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盖章生效后,在考前一周内由县考务办向考生发放。
(四)考试内容及范围
市考务办负责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测试”,总成绩为150分(天祝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在总成绩中加5分)。考试内容包括:大学思想政治、时事政治、法律常识、计算机应用知识等。考试不指定教材,不举办考前辅导班。
(五)公布成绩
市考务办按照省考务办的通知向社会公布考生成绩。
(六)初选、体检和审批
1、各县按“三支一扶”和“进村(社区)”分配指标数,按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因末位成绩并列超计划时,由各县采取加试方法确定人选。
2、拟录取人员确定后,参照新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组织体检,体检须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同时对拟录取人员进行资格复审。体检、资格复审合格者填写《甘肃省2013年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和进村社区工作资格审核表》。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并从本县报考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3、体检结束,公示后无异议的上报市考务办复核,经市考务办复核,并公示后,“三支一扶”人员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进村(社区)”人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
4、审批的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岗前培训后,安排上岗,不服从组织分配的取消资格。
六、工作纪律
六、工作纪律
(一)相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组织纪律以及选拔的有关规定,严肃工作纪律,严格工作程序。对违反纪律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考生在报名、考试、体检中有舞弊或欺骗行为的,取消资格。
(三)选拔工作坚持政策、程序、信息、过程、结果“五公开”,实行阳光操作,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全程监督。
(四)报名、考试、体检等工作发生的费用由市、县财政分级负担,不向考生收取。
监督电话:县纪检委:0935-3121121
天祝县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考务办公室
2013年5月21日
华政甘肃总部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南关什字世纪广场A座17楼(百安购物中心楼上)
华政甘肃总部电话:0931-8441114,4530274(284),15693198880(24小时专线)【安宁区华政教育】:甘肃政法学院正门西侧政法干部培训中心4楼
报名咨询电话:0931-7675644、15693198880;企业咨询QQ:800088978;
【和平区华政教育】:兰州商学院正对面外院路向内50米赛思德教育;
报名咨询电话:15379020550;咨询QQ:2685605098;
【天水市华政教育】:天水市师范学院东门对面金浦园院内;
报名咨询电话:0938-6850385 ;咨询QQ:800088978;
【酒泉市华政教育】:酒泉电大办公楼一楼(肃州区南环东路23号)
报名咨询电话:0937-2822120、18502761270;企业咨询QQ:800088978;
【定西市华政教育】:定西市安定区解放路34号体院院4楼培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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