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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白银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精神,组织实施白银市2015年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白银市2015年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名(具体见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白银市户籍或白银市生源。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现场报名之日已取得正式毕业证书人员)。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品行端正;德才兼备,爱岗敬业,具有奉献精神。
4.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至2015年12月31日)。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其他条件以岗位表要求为准。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回避情形的岗位。
曾因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的人员;在读未毕业的学生(含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市人社局的统一领导下,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报考专业分类目录参照教育部2012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及《2014年甘肃省公务员招录专业分类参考目录》的规定审核,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5年12月5日至12月6日,每天9:00—17:00(中午不休息),共2天。
(二)报名地点 :
白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白银区诚信路611号,白银职专西侧)
(三)报名办法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现场填写诚信承诺书,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要求考生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市招聘办及用人单位要根据本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拟任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全日制普通高校未就业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择业通知书》或《就业报到证》、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证各1份,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照3张,已就业的提供由所在单位开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已辞职的提供辞职证明,填写《白银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招聘单位、岗位、名额及资格条件祥见《白银市2015年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四、考试
考试工作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市招聘办统一组织实施。考试分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和《专业基础知识》(面试),考试分值均为百分制。
本次招聘工作,笔试开考比例:播音主持、音乐表演、钢琴专业为1:2;电视记者、电视编导、电视技术、戏剧影视文学专业为1:3。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的岗位,划定笔试最低控制线,控制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取消专业能力测试资格。
(一)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专业能力测试和答辩。
1.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政治、经济、法律、时事、文史等内容。
2.专业能力测试内容在领取面试通知书时告知。
3.答辩为结构化面试。
4.笔试时间、地点:
上午:2015年 12 月19日09:00--11:00《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专业能力测试和答辩人员确定。播音主持、音乐表演、钢琴专业的考生全部参加专业能力测试和答辩;电视记者、电视编导、电视技术、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
(二)准考证领取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于2015年12月17日由报考者本人携带身份证到白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科领取准考证。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到现场领取的,可委托他人领取。代领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委托人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携带证件
报考者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根据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身份证遗失的报考者,在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补办有效临时身份证。确因时间原因无法补办的,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籍证明,户籍证明上须有打印的本人照片,并加盖派出所户籍专用章。缺少上述证件者,不得参加考试。
(四)考试总成绩确定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专业能力测试成绩×40%+答辩成绩20%。
成绩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点。
五、体检、考察
(一)体检
根据报考者的最终考试成绩,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由市招聘办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等文件规定,组织实施体检。
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聘用或取消其聘用资格。
体检不合格者,按照招聘权限,经市招聘办同意后,该岗位按最终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二)考察
体检结束后,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组成考察工作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负责对体检合格的拟招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小组要严格进行资格复审,查阅报考人员档案,听取有关方面意见,与本人进行面谈,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学习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考察后,应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考察不合格者,按照招聘权限,经市招聘办同意后,该岗位按最终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六、审批、聘用
1.市招聘办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按照考生报考的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按管理权限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2.经审批的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公示7天。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要进行查证,经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提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取消其聘用资格。
3.拟聘用人员确定后,按管理权限由编制、人社部门分别办理相关手续。
4.受聘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聘用管理按照《甘肃省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办法》执行,签订聘用合同后毁约人员须向用人单位支付一定违约金。
5.受聘人员的工资、津贴、补贴等待遇,执行事业单位现行标准。
七、监督检查
要严肃考试纪律。对违反有关规定和工作要求,给公开招聘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对违反聘用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工作人员资格、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的处理。对违反聘用考试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取消聘用资格的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对违反考试纪律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八、有关事项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凡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本公告由白银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 市人社局监察室:8304022
市文化广播新闻出版局纪检组:6914018
咨询电话: 市人社局事业科:8244489
市文化广播新闻出版局人事科:6913014
附件:白银市2015年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白银市招聘办
2015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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