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张掖临泽县选拔乡镇科级干部公告
2016-04-04 11:00:29   来源:临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评论:0 点击:

事业单位备考群:480083718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为乡镇换届打好基础,根据《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

事业单位备考群:480083718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为乡镇换届打好基础,根据《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关于完善竞争性选拔干部方式的指导意见》,经县委研究,决定面向各乡镇公开选拔乡镇科级干部。现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和“四用四不用”导向,通过引入竞争机制,公开选拔乡镇科级干部,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着力破解乡镇空缺领导职位配备难、事业身份干部晋升渠道窄、年轻干部配置比例偏低等问题,切实改善乡镇领导班子来源结构,加强乡镇领导班子力量,充分调动广大乡镇干部工作的积极性,为全县经济社会事业不断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撑。

二、选拔原则

1.党管干部原则;

2.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3.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

4.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5.民主集中制原则;

6.依法办事原则。

三、选拔职位(15个)

1.镇党建办主任(副科级);

2.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主任(享受副科级待遇);

3.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专职副主任(享受副科级待遇);

4.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副所长(副科级);

5.镇司法所所长(副科级)。

四、选拔人选条件资格

选拔人选除应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甘肃省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大学生村官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村(社区)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资格:

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2.工龄满4年的镇政府在册副科级以下干部;任职满2年、担任村“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考核优秀、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大学生村官,已安置且工龄满4年的进村(社区)人员和民生实事就业项目人员,也可报名参选;

3.在镇司法所工作的干部可报考镇司法所所长职务,在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工作的干部可报考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副所长职务;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工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30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公开选拔: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

2.在党纪、政纪处分规定的影响期内不得提拔任职或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

4.近三年(大学生村官近两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情况的,以及其它规定不能选任的。

五、选拔程序

选拔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党组织推荐、笔试、面试、组织考察、汇总分析、县委讨论决定、办理任职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2016年3月31日至4月6日,通过公务网、电视等途径向社会发布公开选拔乡镇科级干部公告。

(二)组织报名

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报名时间从2016年4月5日(星期二)开始,截止4月6日(星期三)下午6:00结束。报名者需填写《临泽县公开选拔乡镇科级干部报名登记表》,报所在单位党组织审查并加注审查意见后,持《报名登记表》、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其它相关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附电子版),到县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三楼服务大厅(天鹅湖旁、五湖假日酒店南侧)报名。《报名登记表》由报名者从临泽公务网下载。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县委组织部会同县纪委、县委政法委、县编办、县人社局、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卫计委等部门,对所有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集中审查,确定报名符合条件人员。报考人数与选拔名额的比例达不到10:1的,递减公选名额。

   (四)党组织推荐

   各单位党组织要切实强化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对本单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集体研究审查,按成熟度先后顺序进行书面推荐,并对推荐人选的德才表现和廉洁自律情况作出详细说明,形成负责任的推荐报告,于2016年4月10日前报县委组织部。

(五)笔试

笔试于4月中旬进行,内容包括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政治理论、法律基础知识、科技基础知识、管理知识、县情县力等。主要测试应试者应当具备的基础知识和基本能力。笔试实行百分制。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面试人选与选拔名额6: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六)面试

面试于4月中旬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自我认知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协调能力、应变能力和创新能力以及对报考职位的适应程度。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换算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考察人选与选拔名额4: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确定的考察人选以平等资格进入组织考察。主动放弃面试的,面试成绩按“0”分计算。

(七)组织考察

县委组织部派出考察组,对考察人选进行履历业绩分析、民主测评、综合评价等全面考察。

1.履历业绩分析。对考察人选,围绕学历层次、担任职务、工作经历、年度考核、表彰奖励等方面开展履历业绩分析。

2.民主测评。组织召开本单位干部职工会议,采取民主测评、德的专项考察、个别谈话等方式,对考察人选思想品德、工作能力、敬业精神、工作业绩、纪律作风等方面进行调查了解和评价计分。

3.综合评价。由考察组全体成员集体研究,对考察人选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进行综合分析和量化评价。

(八)汇总分析

考察结束后,由考察组按照单位党组织推荐意见占40%、履历业绩分析占20%、民主测评占20%、考察组综合评价占20%的比例,对考察人选进行量化评分和综合分析,并根据人岗相适、用当其时、人尽其才的原则,提出初步使用建议,报县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提出各公选职位任用建议。其中,在乡镇工作的司法所干部和食药监所干部,只能在本系统内设在乡镇的基层岗位上任职;乡镇党委党建办主任任职人选必须有两年以上的党龄。坚持“好中选优、优中选强”的竞争选拔导向,各职位任用建议人选不受考察人选报考职位意愿的限制。

(九)县委讨论决定

县委常委会议听取公选领导小组工作汇报,研究讨论各职位拟任人选建议方案,并进行表决,形成任用决定。

(十)办理任职手续

县委常委会决定拟任人选后,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任职手续,并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按试任前职务层次安排工作。

六、组织实施

公开选拔工作在县委的领导下,由县委组织部牵头组织,县编办、人社等部门配合实施,县纪委、监察局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执行干部工作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

联系电话:0936-5520650

监督电话:0936-5520666    (县纪委、监察局)

12380    (组织系统专用举报电话)

13014112380  (组织系统专用举报短信)

   附:1.《临泽县公开选拔乡镇科级干部报名登记表》

       2.《临泽县公开选拔乡镇科级干部报名登记表填表说明》

中共临泽县委组织部

201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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