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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月12月20日,经市政府批准,成立庆阳市海绵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为市属国有独资企业,主要承担海绵、管廊城市及其配套设施一体化投资、建设、运营、维护、管理等工作。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15名,具体招聘条件及流程如下:
一、招聘对象
2016年7月1日前毕业具有庆阳市户籍大学生。
二、岗位及专业
1、文秘人员2名,专业:汉语言文学、历史学、秘书学;
2、财务人员3名,专业:会计学,审计学;
3、工程人员10名,专业:土木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测绘工程、建筑学、风景园林、环境工程、工业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敬业精神。
(三)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等条件。其中,应聘人员同一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一致。
(四)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五)应聘人员年龄条件为1987年5月1日以后出生。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报名:
(一)毕业时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书的。
(二)在校期间有不良记录的。
(三)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
(四)毕业证书上标明的专业与招聘专业不一致的。
四、招聘程序
采取个人自愿报名、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查资格、统一组织考核的方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分别在庆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庆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发布招聘公布,公布时间为2017年6月7日-11日。
(二)组织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17年6月12日-13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2)报名地点:市建设大厦303室。
(3)报名资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5张。
(三)资格审查
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现场审查应聘人员基本条件及相关证件、材料。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予以报名登记,并将应聘人员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等材料进行复审,依据复审结果确定进入考核人选。对未通过资格复审的,及时向报名人员反馈理由。对通过资格复审的报名人员,发放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文秘和财务岗位,若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计划遴选人数比例未达到3:1,则取消本职位招聘考试(工程岗位除外)。
(四)考试
(1)笔试。参加笔试的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笔试。身份证遗失的应聘人员,应尽快补办临时身份证(在有效期内)或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在有效期内)。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实行百分制,考题范围为招聘岗位必需的专业知识及相关公文写作、法律法规。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结束后及时向考生公布成绩。
(2)面试。按照面试人选与参加笔试人数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2的要求,进行面试。面试时间为8分钟,实行百分制,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决策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应对突发事件能力、个性特征等。参加面试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录用。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的比例计算,根据岗位招聘数量,人员依照综合成绩依次由高到低进行录取。
五、聘用待遇
(一)录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内薪酬标准按庆阳市属国有企业相关规定执行。
(二)试用期满后,考评合格者签订聘用合同,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关系。
联系人:王 玮 18034606188 0934-5951083
(本公告依庆阳市海绵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代为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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