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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推进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改革试点方案》(泾发〔2018〕6号)精神,为抓实“三变”改革,促进乡村振兴,决定在全县选聘一批高校毕业生担任农村“三变”改革助理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名额
从今年起,分期分批为每个村聘用1名农村“三变”改革助理员,2018年首批为106个贫困村和工作力量较弱的非贫困村各选聘1名,2019年起逐步为其他村各选聘1名。
二、聘用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
2.具有所在乡(镇)户籍或原户籍在本乡(镇);
3.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本乡镇符合条件人数较少的可放宽到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4月以后出生);
5.熟悉计算机操作;
6.有两年以上在外创业工作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本人在校或者工作期间受过处分的;
三、聘用程序和管理考核
按照全县统一选拔、县级财政供给、乡镇考核管理、村级聘任使用的原则进行聘用管理。
(一)聘用程序
1.报名登记。各乡(镇)党委组织报名,对报名人选进行登记预审,报名时间:2018年5月24日-5月30日。 报名人员需提供本人近期免冠蓝底彩色2寸照片3张,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复印件各1张。
2.组织考试。考试内容主要为《行政能力测试》,考试时间:2018年6月10日(星期日),上午9:00-11:30,考试成绩在泾川门户网、泾水先锋网站进行公布。
3.筛选审查。根据笔试结果,按照选聘对象1:1.5的比例进行考察政审,研究确定选聘对象。
4.签订聘用合同。各村委会与确定的聘用对象签订聘用合同,聘期3年。
(二)管理考核
1.聘用人员由乡(镇)党委分配到村任职,根据村班子分工开展工作。聘用人员一般在户籍所在村任职,对不适宜在本村任职或本村没有合适人选的,在本乡(镇)内调剂;可根据工作需要,担任村支书助理、主任助理、副支书、副主任、文书,按村级班子成员对待。
2.聘用人员为县选村聘的聘用制村干部,乡(镇)党委、政府对本乡(镇)农村“三变”改革助理员同村干部一样管理,一并进行年度考核。
3.聘用期满聘用关系自行解除,表现优秀的可根据工作需要择优续聘。
(三)工作职责
1.协助做好农村“三变”改革和党的建设、精准扶贫、产业发展等各项工作;
2.协助做好各类会议、活动的筹备、组织、记录工作,做好各类文书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做好村级各类材料的起草报送工作;
3.协助做好村级便民服务站工作;
4.协助做好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工作;
5.协助村级开展清产核资、确权颁证、经营主体培育工作;
6.负责做好村级远程教育设施的维护和信息化建设工作,做好党建微信群的信息发布工作;
7.完成村“两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待遇及保障
1.按照每人每月1800元的标准发放工资,各乡(镇)党委负责日常管理考核并按结构化工资制按月发放工资。
2.聘用期间表现优秀的可以优先推荐入党,推荐参加乡镇公务员、“三支一扶”项目考试,择优推选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职务,对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满三年的推荐参加村干部公务员考录;
3. 聘期内为聘用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社会保险。
咨询电话:0933-3326866
监督电话:0933-3323545
附件:泾川县聘用农村三变改革助理员岗位名额表
中共泾川县委组织部
2018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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