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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之一,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A类)之一。因工作需要,现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39名。
一、招聘岗位和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的聘用制人员均为非事业编制,招聘岗位和具体要求见附件。
二、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具备相应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好、团结协作能力强,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身心健康;未受党纪、刑事或行政处分。
(二)具有国内外知名高校研究生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第一学历须为国内外知名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
(三)截止2018年8月1日,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8周岁。
(四)具有较好的文字、口头表达能力,能熟练运用办公软件,具有从事相关岗位工作的专业知识。
三、薪酬待遇
1.薪酬按照《兰州大学聘用制人员管理办法》(校人〔2018〕115号)中管理A类岗位标准执行,薪酬水平与事业编制人员大体相当。
2.享受“五险一金”和子女入学入托等相关待遇。
3.在聘期间可申请学校的职员职级和专业技术职务。
4.聘期工作业绩优异者,可参加学校事业编制岗位招聘,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请应聘人员登录“兰州大学人才招聘与管理系统”(网址:http://202.205.91.144/lzzp/)进行注册,按系统提示填写个人基本信息,选择应聘岗位。每名应聘人员限报1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
学校及各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考试、考核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如工作岗位需要还需进行专业考核。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内容包括理论知识、基础知识、逻辑判断和公文写作等;在笔试成绩及格的基础上,按照不少于岗位数300%的比例选拔人员进入面试,面试包括思想政治考察、个人陈述和回答提问等环节。
(四)心理健康测试、体检
进入面试的人员须在面试前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心理健康测试,并到兰州大学校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五)考察
对拟聘人员从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水平等方面进行考察。
(六)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拟聘人选进行公示。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选由学校审批后签订聘用合同。
五、时间安排
报名截止时间:8月27日。
笔试、心理健康测试、体检、面试等信息在兰州大学人才招聘与管理系统发布。
六、有关说明
(一)在招聘过程中如应聘人员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
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应聘条件等情况的,将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按照国家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回避规定,凡与应聘岗位所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
(三)体检或心理健康测试或考察不合格者均不予录用。
(四)笔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在“兰州大学人才招聘与管理系统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查询了解;面试、考察等相关事宜由应聘岗位所在单位通知应聘人员。
(五)被聘用的人员中2019届毕业生须于2019年7月5日前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并来校办理正式的入职手续,其他人员报到通知单发出后1个月内须办理正式的报到手续,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司宁博 普光耀
联系电话:0931-8912132
附件:兰州大学2018年聘用制人员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pdf
兰州大学人事处
2018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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