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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加大就业援助力度,有效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根据《兰州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兰州新区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等六个配套办法的通知》(新政办发﹝2019﹞31号)的文件精神,经园区管委会会议同意,现面向新区招聘一批公益性岗位人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与人数
招聘岗位为:民政专干4名,就业岗位助理2名、司法助理1名。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范围
兰州新区户籍,有就业意愿且持有《就业创业证》的下列就业困难人员:
1.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
2.城镇大龄就业困难人员;
3.身体虽有残疾但未丧失劳动能力的城镇人员;
4.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居民;
5.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城镇居民;
6.因失去土地等原因转为城镇户籍就业困难人员;
7.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退伍军人和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就业困难人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全过程(如报名、面试、考核、公示、聘用、岗前培训、试用期等各个环节),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都将取消其资格,并由报考者承担相应损失和责任。
(一)报名
1.时间及报名方式:2021年3月1日— 3月3日,报名人员通过网络投递报名材料,投递邮箱:2753913977@qq.com,咨询电话:0931-6410238。
2.报名原则:报名人员按照就地就近原则填报应聘岗位,每人仅限报一个岗位。
3.报名材料:报名人员应如实填写《兰州新区公益性岗位申请表》(附件1),并提供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和学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二份)及二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
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残疾人需提供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最低生活保障人员需提供《最低生活保障证》原件和复印件。
网络投递可对上述材料的扫描件投递即可,待初审通过后再提交原件及照片等相关资料。
(二)资格审查
由园区资格审查小组对报名人员就业失业、失地等情况和本人提供的有关证件进行核查。
四、考核聘用
园区公共服务局、组织人事局、综合办公室、纪委筹备组组成面试考核小组,根据岗位要求择优录用,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园区公共服务局汇总后以文件形式上报新区民政司法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并通“过兰州新区中川园区微信公众号”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园区公共服务局按批复及相关办理手续进行聘用。
五、待遇
(一)用人单位应与被聘用的人员签定公益性岗位聘用协议,协议期限为一年,一年一签。公益性岗位聘用期最长不超过三年,期满不再续签。
(二)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就业困难人员按照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给予岗位补贴,用人单位按照现行资金渠道给予一定的补贴;用人单位应为聘用人员依法参加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保险费分别由用人单位和个人按比例承担。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按其为聘用人员实际缴纳的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费给予社保补贴,个人缴费部分不予补贴。
附件:兰州新区公益性岗位申请表
兰州新区中川园区公共服务局
2021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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