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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9名。其中,巩昌镇社区1人,公安局2人,康养中心1人,陇西县第三中学1人,报名人数与录取人数的比例为3:1(即:报名人数为15名,面试后录取人数为5名);巩昌环卫队4人(无面试环节),报满为止。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及对象
1.具有陇西县城镇户籍,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失业登记的就业困难人员。
2.巩昌镇社区1人,要求大专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公安局2人,其中,厨师1名,要求高中以上学历,50周岁以下,有从事餐饮工作经历,特巡警1名,要求中专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持有无人机培训合格证者优先);康养中心1人,要求中专以上学历,中医类专业(中医专业、针灸推拿专业、中医康复专业),有资格证优先;陇西县第三中学1人,要求高中以上学历,50周岁以下。
3.身体健康,肢体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
4.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可靠、作风正派;遵纪守法、责任心强;无违法犯罪记录。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有犯罪嫌疑或违法行为尚未查清的;
(2)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间内的;
(3)有其他不良行为,不宜从事招聘岗位的。
二、招聘程序
1.组织报名。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报名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结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于2021年5月24日下午2:30开始在陇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七楼708室报名,报满为止。
2.资格审查。由县人社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和聘用资格。
3.面试。待人员报满以后,在各用人单位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将以电话形式另行通知。
4.确定人员。根据面试成绩排名确定录用人选。
5.人员公示。经过面试录取的人员将在“陇西人社”微信公众号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
6.体检。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在乡镇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提交体检表。
7.审批及聘用。县人社局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按程序办理聘用人员审批手续,用人单位对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并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年一签)后安置上岗,原则上聘用期限为3年。
三、日常管理
(一)聘用人员由各用人单位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并结合实际制定管理办法,明确聘用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二)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用人单位予以辞退,并解除聘用劳动合同:
1.本人未提供相应劳动,由他人顶替上岗的;
2.连续旷工超过10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天的;
3.不服从聘用单位管理或违反聘用单位管理制度的。
(三)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退出公益性岗位:
1.已批准退休的;
2.已通过其他方式和途径实现稳定就业的;
3.自愿退出岗位的。
四、待遇
1.所聘人员岗位补贴为1697元/月;
2.所聘用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按照陇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定西市城镇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陇政办发〔2020〕74号)文件执行。
五、组织实施
本次招聘工作由县人社局和各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六、咨询电话
0932-5910014
陇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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