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单位就业,鼓励基层单位积极吸纳高校毕业生稳定就业,根据省政府《关于新增城镇就业32万人及1万名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实施方案》和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认真做好1万名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有关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现就迭部县2021年落实1万名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为民实事项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目标任务
迭部县2021年支持55名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
二、招聘范围
凡未参加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往届甘肃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甘肃省涉藏州县毕业生可放宽至普通中专学历)和愿意在甘南州就业的省内院校新疆、西藏籍少数民族毕业生均可报名参加招聘。参加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属于已就业人员,不在基层就业项目招聘范围内。已签约就业单位但又解约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须出具《解约函》或《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原件,无需再提供《就业报到证》。
三、参与基层就业项目的用人单位
我县级教育机构、乡镇卫生机构、街道社区、基层站所等,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十大生态产业相关的国有企业,各类民营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均可报名参与基层就业项目。用人单位应当运行管理规范、经营状况良好且3年项目期满后仍能够为招聘人员提供留用条件,人社局按照规定对用人单位进行审核把关,对往年招用项目人员期满后留用率较高的用人单位可优先纳入参与范围。
用人单位按照属地化原则申请项目名额,其中,属于事业单位性质的,项目招聘人员不占事业编制,按临聘人员管理,签订劳动合同;国有企业没有确定的名录,人社局可将经营范围涉及战略性新兴产业、十大生态产业的国有企业纳入用人单位范围;属于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应当具有民政部门依法颁发的登记证书。
对近3年存在以下情形的用人单位不得纳入项目范围:不依法订立劳动合同,不履行社会保险参保义务,受过举报核查属实或被劳动监察等部门查处的;经营状况较差,管理混乱,受到有关部门通报批评或处理的;有不良诚信记录的。
四、扶持政策
省财政对通过本项目招聘的毕业生给予每人每月1500元的生活补贴,补贴期限为3年。招聘企业与毕业生依法订立劳动合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并按时足额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现阶段我县最低工资为1520元/月)。通过本项目招聘到企业的毕业生,在办理户籍手续、职称评定等方面,享受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按照依法订立的合同进行管理,享受补贴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与毕业生订立的劳动(劳务)合同,并允许毕业生按规定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层服务项目、脱产研究生等招录(聘)考试。补贴结束后,用人单位应积极吸纳留用已招聘的毕业生。
五、组织招聘
符合资格条件的迭部县企业自愿申报纳入毕业生招聘补贴范围,申报时须向县人社部门提交: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社会组织登记证、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企业情况介绍,明确招聘岗位名称、招聘人数、专业要求、岗位职责、工作内容、工资报酬、社保待遇等材料。企业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县人社部门初审后报州人社部门审核,省属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企业按属地原则直接报企业所在人社部门确认纳入。
有意愿的企业将各项材料(企业用工需求见附件1)于2020年6月15日(星期二)前上报迭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大厅就业服务股。我局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经营状况及名额需求按比例分配名额。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人员、往年支持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人员、享受创业担保贷款人员、就业扶贫专岗人员等已享受就业政策的不再纳入招聘范围)通过与用人企业双向自主选择的方式进行招聘,现场与招聘企业签订《迭部县2021年支持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人才招聘会协议表》。
迭部县2021年支持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专项招聘会定于2021年7月8日在安润超市门口举行。
六、考核管理
招聘企业按月向县人社部门为招聘的毕业生申报生活补贴,申报生活补贴须提交:企业向招聘人员发放工资报酬花名册、当月考勤表和缴纳社会保险凭证,县财政部门根据同级人社部门提交的审核结果,将招聘毕业生的生活补贴直接发放至个人银行账户,不得通过企业发放。
县人社部门要加强对企业招聘毕业生的管理,完善考核管理办法。招聘毕业生与企业双方因各种原因发生变更、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招聘企业应及时向县人社部门报告。县人社部门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等情形,应及时报告财政部门停发生活补贴。补贴期满毕业生,企业要积极吸纳留用,未被留用或不愿意留用的毕业生可自主择业或创业。人员离岗指标空缺时,可以按剩余补贴资金重新进行人员递补,递补人员同样享受3年补贴政策。
联 系 人:汪 帆
联系电话:5622031
迭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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