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平凉市人社局《关于认真做好1万名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我市2021年支持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项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目标任务
2021年采取省级财政适当补贴、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支持90名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我市基层单位就业。
二、招聘范围
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往届华亭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我省藏区毕业生可放宽至普通企业中专学历)和愿意在华亭就业的省内院校新疆、西藏籍少数民族毕业生。鼓励用人单位优先招聘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城乡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和就业困难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已享受省财政生活补贴及县选“四支招募计划”补贴的高校毕业生,不再纳入此次招聘范围。
我市县级及以下教育机构、乡镇卫生机构、街道社区、基层站所等,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十大生态产业相关的国有企业,各类民营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用人单位按照属地化原则申请项目名额,属于事业单位性质的,项目招聘人员不占事业编制,按临聘人员管理,签订劳动合同;属于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应当具有民政部门依法颁发的登记证书。
对近3年存在以下情形的用人单位不得纳入项目范围:不依法订立劳动合同,不履行社会保险参保义务,受过举报核查属实或被劳动监察等部门查处的;经营状况较差,管理混乱,受到有关部门通报批评或处理的;有不良诚信记录的。
三、资金安排
省级财政对聘用的毕业生按照每人每月150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补贴,补贴期限3年。招聘企业与毕业生依法订立劳动合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
四、组织招聘
通过线上线下各类招聘活动,组织未就业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对接,具体招聘活动时间另行通知。
五、申报时间、材料及地点
申报时间:即日起至6月30日。
申报地点:华亭市人社局五楼人才中心办公室(521室)
申报材料: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社会组织登记证、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介绍,明确招聘岗位名称、招聘人数、专业要求、岗位职责、工作内容、工资报酬、社保待遇等材料。
联系电话:0933-7722713
六、扶持政策
1.省财政对通过本项目招聘的毕业生给予每人每月1500元的生活补贴,补贴期限为3年;参与项目的用人单位必须与毕业生依法订立劳动合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招聘单位可按有关规定申请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和职业培训补贴。
2.项目期间,招聘的毕业生按规定可以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层服务项目、脱产研究生等招录(聘)考试;由于项目招聘人员流失出现指标空缺时,在剩余项目资金允许的情况下应当进行递补,新递补人员同样享受为期3年的生活补贴;因用人单位原因造成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项目聘用人员,可由符合条件的新用人单位再次聘用,继续享受应享未享月数的生活补贴。
3.项目招聘的毕业生,可享受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免费提供的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并在办理户籍手续、职称评定等方面,享受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项目工作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验;项目期满与用人单位协商是否留用,未留用的毕业生自主择业或创业,项目期不再延长。
4.财政补贴结束后,用人单位应继续积极吸纳留用已招聘的毕业生;对招聘毕业生留用率高和招聘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未就业毕业生人数较多的用人单位,通过补贴指标倾斜等方式给予扶持;对毕业生留用率低的用人单位可取消补贴招聘资格。
七、资金拨付和申报
从9月份开始,招聘单位按月向市人社局为招聘的毕业生申报生活补贴。申报生活补贴须提交:用人单位向招聘人员发放工资报酬花名册、当月考勤表和缴纳社会保险凭证。
咨询电话: 0933-7722713
华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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