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招警备考群:106750327
因工作需要,酒泉市公安局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新媒体公安宣传文职人员若干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思维敏捷、肯于吃苦,能适应聘用岗位的工作;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具有一定的综合文字写作水平;
5、熟悉网络管理维护工作,掌握一定的摄影、摄像、平面设计工作技能,具备C1驾照并1年以上驾龄;
6、本地户籍,警校生、计算机专业、法律专业、新闻专业者优先录用。
7、年龄20至26周岁,男性,身高 1.70米以上,两眼裸视力1.0以上。
8、符合政审标准。政审参照公务员录用政审条件执行。
9、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现役军人;有违纪违法记录史人员;因犯罪受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依法被辞退公职未满五年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在读的 2015年应届毕业生(包括普通中学、职业中学和高校毕业生); 以及其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二、报名及录用
符合条件的报名者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及相关专业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及近期免冠彩色一寸照片三张,个人新闻、摄影、平面设计作品(根据个人特长选择作品)于11月 5日 -10日上午 8:30—11:00,下午 14:30—17:00到酒泉市公安局政治部报名。
三、工资待遇
岗位待遇按照酒泉市公安局文职聘用人员执行。招录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基本工资l000元/月,正式录用后基本工资1800元/月,绩效工资450元/月(含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意外伤害险)。咨询电话:0937—2696321
联系人:邹凯强:13830759931
酒泉市公安局
2015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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