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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加强执法力量,为创建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提供坚强保障,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及城市管理协管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全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00名,城市管理协管员86名。共设定招聘职位2类4个,具体招聘职位及人数见《凉州区2021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及城市管理协管员职位表》。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具有凉州区籍常住户口;
3.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4月30日至2003年4月30日期间出生);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民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1年4月30日至2003年4月30日期间出生);
4.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报考警务辅助人员要求无残疾、口吃、重听、色盲、无纹身等特殊印记,校正视力4.8以上,男性身高165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曾因违法受过治安管理处罚、本人或者直系亲属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本人或者直系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过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 本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仍在影响期内的;
7.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公告在凉州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gsliangzhou.gov.cn/),“凉州人才”、“凉州公安”、“凉州城管”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单位的一个岗位。应聘人员报名时须由本人持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复印件1份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照片5张,填写《凉州区2021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或《凉州区2021年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报名表》一式一份,经审查合格后予以报名,不得代报或委托报名。报名人员学历在学信网上进行验证。应聘人员所出具的各种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名及聘用资格。
报名时间:2021年 5月15日至5月17日,共3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报名地点:凉州区职业中专致远楼一楼
(三)笔试
准考证必须由考生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亲自到报名地点领取,经考生本人确认签字后发放准考证,不得代领及委托领取。(具体领取时间以微信公众号通知为准)。考试的命题、制卷、阅卷及登分由凉州区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及城市管理协管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招聘领导小组)委托专业考试机构或高校承担,区招聘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人员不参与命题、制卷、阅卷和登分工作。
各岗位开考比例(计划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3。不足1:3的,按规定减少招聘计划至达到1:3;减少后仍达不到1:3的,取消招聘计划。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法律知识、时事政治等。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按职位分类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和公布,并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人数 1:2比例进入面试环节(末位成绩相同的共同进入面试)。
对报名应聘的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民警配偶子女、退役士兵在笔试成绩中予以加分,具体标准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加15分,退役士兵加10分,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民警配偶子女加5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分后笔试成绩不得超过100分。
(四)面试
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仪态仪表、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以面试考官打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的平均分数为最后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满分100分。面试的时间、地点以招聘办发布的《面试公告》为准。
(五)初选人员的确定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加分)×60%+面试成绩×40%,成绩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综合成绩确定后,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依次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初选人员,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综合成绩和初选人员名单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1)初选人员参加统一组织的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须在三级以上医院进行,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承担。
(2)市公安局凉州分局、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组成若干考察组(每组不少于2人),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突出政治标准,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素养、道德操守品质及岗位适应程度,并对报考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核实。
(3)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自动放弃体检或考察资格而形成的岗位空缺,从本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体检、考察环节只递补一次。
(七)确定聘用对象及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结合体检、考察情况,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经领导小组审核后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后,对无异议的人员,办理聘用相关手续。按职位分类分别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解除劳动合同。
五、管理及待遇
(一)管理培训
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和城市管理协管员分别由市公安局凉州分局和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管理,不占用编制。
市公安局凉州分局和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公司与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和城市管理协管员签订劳动合同。市公安局凉州分局和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按照有关规定对聘用人员进行日常和年度考核及业务培训。
(二)薪酬待遇。
1.警务辅助人员工资待遇由基本工资、工龄工资组成,列入工资动态晋升调整机制。其中:基本工资为2800元/人·月,工龄工资为工作满一年后按每年增加50元发放。
2. 城市管理协管员工资待遇由基本工资、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组成,建立工资动态晋升调整机制。其中:基本工资参照甘肃省最低工资标准执行(2021年度为1520元/人·月);岗位补贴560元/人·月,社会保险补贴340元/人·月。
警务辅助人员和城市管理协管员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负担,人员工资、服装装备费、办公经费、社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以及劳务派遣管理费用等所需经费由区级财政负担。
六、招聘费用
公开招聘报名、笔试、面试、考察各环节不向应聘人员收取任何费用,进入体检环节人员体检费用自理。
七、注意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培训,不收取报名费。
2.凉州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gsliangzhou.gov.cn/),“凉州人才”、“凉州公安”、“凉州城管”微信公众号是发布本次公开招聘公告、通知等信息的主要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在整个招聘工作期间,应聘人员应在上述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及时关注相关公告、公示、通知等有关信息。
3.准考证是应聘人员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必备证件,请妥善保管。
4.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5.公开招聘各环节严格遵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对不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的,取消报考人员报考及聘用资格。
6.本公告由凉州区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及城市管理协管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935-2217830(凉州区人社局)
0935-5822078(武威市公安局凉州分局)
0935-2355292(凉州区城管执法局)
附件:
1.凉州区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及城市管理协管员职位表.xlsx
凉州区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及
城市管理协管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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