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陇南市公安消防支队招聘合同制消防文员公告
2017-05-02 15:10:45   来源:陇南公众信息网   评论:0 点击:

甘肃招警交流群:308093179甘肃考试咨询:15693198880(微信同号)根据全市消防工作发展需要,陇南市公安消防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消防文职人员13名,从事消防宣传培训、社会培训、档案管理、窗口受理等辅

甘肃招警交流群:308093179

甘肃考试咨询:15693198880(微信同号)

    根据全市消防工作发展需要,陇南市公安消防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消防文职人员13名,从事消防宣传培训、社会培训、档案管理、窗口受理等辅助性工作和协助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1、消防行政审批文职人员岗位招聘5名,其中法律专业3名(法学、行政法),土木工程类专业2名(土木工程、给排水工程);

    2、办公室文职人员岗位招聘汉语言文学类专业6名(汉语言文学、文秘);

    3、消防宣传文职人员岗位招聘新闻传播类专业2名(新闻学、广播电视学、传播学、网络与新媒体及广播影视类相关专业)。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对象

    1、本市生源(户籍)。

    2、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未就业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遵纪守法。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岁以下(1982年2月28日至1999年2月28日间出生)。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男性身高165cm以上,女性身高160cm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口吃,无残疾,无色盲、色弱,无纹身,或无其它不适合从事公安消防工作的重大疾病)。体重标准的条件要求:不超过标准体重(身高(cm)-110)公斤的1.3倍。

    4、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具备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有吸食毒品、流氓、盗窃等不良行为的;

    (5)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地点:2017年5月4日至7日在陇南市公安消防支队防火监督处报名。

    2、所需材料:携带《2017年陇南市公安消防支队公开招聘合同制消防文职人员报名登记表》,提供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户口迁移证)等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另附近期正面免冠蓝底二寸照片4张。

   3、资格审查年龄、学历未通过的取消报考资格。

    四、考试程序

    1、笔试时间:2017年5月21日(星期日)上午9:00-11:30。

    2、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上的考试地点为准。准考证于2017年5月11日至12日在市公安消防支队防火监督处领取。

    3、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含时政)、法律、经济、公文写作、职业道德、人文国情等。

    4、进入面试人员确定:按照不同岗位,依据笔试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比例末尾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5、面试时间:初步定于5月27日,面试地点以面试通知为准。

    6、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7、考生考试成绩将在市公安消防支队微信公众号(陇南消防)予以公布。

    五、初选体检和政审

    经笔试和面试后, 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前20名确定为拟招聘人员。拟招聘人员确定后参照新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组织体检,体检费由个人承担。体检合格者进入政审环节,政审工作由市公安消防支队统一组织,政审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对体检、政审、不合格或确有问题的人员,取消资格,依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社会媒体进行统一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七、合同制人员管理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招聘人员,由陇南市公安消防支队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初次签订合同期限为3年,按规定实行6个月试用期。作为非现役文职人员,由陇南市公安消防支队参照现役军人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合同制文职人员月工资总额定为每月3000元。(工资总额内包含单位和个人应缴存的社会保险金,合同存续期间由市公安消防支队为合同制消防文职人员办理缴纳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由市公安消防支队从工资内一并扣缴。)

    八、特别提示

    1、本公告由陇南市公安消防支队负责解释。

    2、本次招聘工作各项工作环节将同步在市公安消防支队微信公众号(陇南消防)进行发布、公示,报考人员请根据招聘工作安排,及时关注微信公众号查阅有关信息。

    3、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考生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编制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考试过程中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5、报考人员上交报名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联系人:赵禹光 咨询电话:0939-8219453

    附件:《2017年陇南市公安消防支队招聘合同制文职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陇南市公安消防支队

2017年5月2日

甘肃华政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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