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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古地处甘、青两省交界,是内地通往青藏的必经之地,区域面积狭长,由于区位特殊、舆情复杂,给全区公共安全工作造成了很大的压力。为加快平安红古建设,缓解全区公安队伍警力不足的压力,构建新形势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建设,切实加强公共安全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全力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红古,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文职人员,现就公开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性质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文职人员16名(其中男性8名,女性8名),司机4名(限男性)。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警务辅助文职人员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自觉服从分配,热爱公安事业;
(2)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无重大政治历史问题;
(3)身体健康,体型端正,男性身高不低于1.70米,女性不低于1.60米。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
(5)具有兰州市红古区户籍;
(6)全日制大专学历及以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②有违法纪律的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③因各种原因曾被解聘、开除、辞退的;
④法律规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二)司机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自觉服从分配,热爱公安事业;
(2)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无重大政治历史问题;
(3)身体健康,体型端正,身高不低于1.70米。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
(5)具有兰州市红古区户籍;
(6)全日制高中学历及以上毕业生或退役士兵;
(7)具有A2以上驾驶证,两年以上驾龄;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②有违法纪律的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③因各种原因曾被解聘、开除、辞退的;
④法律规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 :2017年8月7日至9日,共3天;
2、报名地点 :红古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一楼大厅辅警文职窗口;
3、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需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退伍证等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
四、资格审查
由区人社局与区公安局联合对报名资格进行复审,如发现材料造假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律当场取消考试资格。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种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均采取百分制并对考试成绩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一)笔试
1、笔试内容:《公安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
2、笔试地点:待定(以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为准)。
3、领取准考证地点和时间:2017年8月15日(8:30-17:50)到红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辅警文职窗口领取准考证。
4、参加招聘人员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笔试。
5、笔试方式:笔试采用百分制闭卷考试方式进行。
6、成绩查询:笔试成绩通过兰州市红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号:hgrenshe)微信平台公布。
(二)面试
1、参加面试人员按照招聘计划人数1:2的比例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如遇进入面试人员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参加面试,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领取地点通过兰州市红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号:hgrenshe)微信公众平台发布。
2、面试考官在面试前抽签确定,面试工作全面结束前,实行临时封闭管理。招聘人员持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3、面试工作严格按照结构化面试流程进行,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应聘人员现场签字确认。
(三)综合成绩确定
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综合成绩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面试缺考或成绩为零分者,不计算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六、体检
根据招聘人员综合成绩排名,按照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地点等在公布综合成绩时一并公布)。体检按有关规定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时须提供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
体检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
七、政审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审工作暂行规定》进行资格审查,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对因工作能力和职位要求的专业知识严重缺失等原因,无法履行工作职责的人员不予聘用。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八、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招聘人选,在兰州市红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号:hgrenshe)微信平台、兰州市公安局红古分局公示栏张贴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如无影响其聘用的相关情况,由区人社局联合区公安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九、聘用
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合同一年一签,年终考核合格者予以续聘。
十、待遇
根据《兰州市规范市属各单位临时聘用人员工资待遇的实施意见(试行)》(兰人社发[2014]136号)结合我区实际,兰州市公安局红古分局警务辅助文职人员待遇标准为2567元(其中就业专项资金每月列支1620元、区财政列支947元),保险费用由聘用人员自行缴纳,单位不再统一缴纳。基本工资和养老保险根据每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和社会平均工资的调整而适当予以调整。
咨询电话:区人社局0931-6255528
兰州市红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