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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公安机关常备应急处突力量建设,提升治安防控和道路交通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公安机关预防和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服务人民群众的职能作用,更好地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根据《中共甘肃省委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全省公安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甘发〔2019〕20号)、《临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临州办发〔2019〕40号)和临夏州公安局、临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临夏州财政局《关于规范临夏州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临州公发〔2019〕584号)文件精神, 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根据招聘要求和全市公安工作实际,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统一组织。
二、招聘名额【点击查看职位表详情】
根据市公安局工作岗位需求,共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66名(男性226名,女性40名),具体名额及岗位详见附件《临夏市公安局2020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计划简表》(以下简称《岗位简表》)。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坚定,品行端正,纪律观念强;
2.临夏市户籍(2020年6月30日前迁入的);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0年11月30日至2002年11月30日期间出生),公安院校毕业生和退役军人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5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处突队员年龄为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1995年11月30日至2002年11月30日期间出生),专业特长生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1990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4.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放宽至高中及以上学历);
5.男性净身高不低于1.70米,女性净身高不低于1.60米。双眼矫正视力不得低于4.8(含4.8),无红绿色盲。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肢体功能障碍,无明显纹身、疤痕等特殊印记,无传染性疾病,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6.热爱公安辅警工作,服从组织分配,具有较强的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或免于治安、刑事处罚的,或正在被公安机关立案调查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3.本人或近亲属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本人弄虚作假,误导、欺骗公众的,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5.本人曾被开除党、团籍的,曾被开除公职或公务员辞退不满5年的,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近三年曾受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查看等处分的;
6.本人因违纪违规曾被用人单位辞退、解聘的;
7.本人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被依法列为联合惩戒对象的;
8.本人政治品德不良,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较差,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9.法律规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形及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本款所述近亲属范围为父母、配偶、子女、亲兄弟姐妹。
(三)优先招聘情形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和因公牺牲民(辅)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辅)警配偶、子女,公安院校或政法院校毕业生、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建档立卡户,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四)加分项
1.对于烈士和因公牺牲民(辅)警以及市公安局民(辅)警职工(含退休、病故)直系亲属(配偶、子女),在招聘中给予政策倾斜,在笔试成绩中加10分(但加分后笔试成绩不得超过100分),最多加一次,不得累计加分;
2. 退伍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须持有相关部门认定证书)在招聘中给予政策倾斜,在笔试成绩中加3分(但加分后笔试成绩不得超过100分),最多加一次,不得累计加分。
四、招聘办法及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全部委托第三方考试服务机构全流程进行,严格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政审、拟聘人员公示、签订用工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公告发布
通过西北人才网www.xbrc.com.cn,西北人才网微信公众号、临夏市政府网站、临夏市融媒体中心、临夏市人社局微信公众号、临夏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发布招聘公告,公告发布时间为2020年12月10日—2020年12月13日。
(二)网上报名【点击进入>>>网上报名入口】
此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报名网站为西北人才网www.xbrc.com.cn,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若某一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岗位比例要求时,则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适当调剂各岗位招聘人数。
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4日上午8:00—2020年12月16日下午18:00。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上传附件。报名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前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岗位简表》,在规定时间登录西北人才网www.xbrc.com.cn点击“临夏市公安局2020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专栏“我要报名”按钮,注册登录账号(该账号是应聘人员报名、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务必妥善保存)。登录后,仔细阅读报名须知,按要求逐项填写信息并上传附件,签署《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提交后等待资格初审。
2.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否则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报名申请通过资格初审后,不可更改。
(三)网上资格初审
根据公告要求和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进行网上资格初审。
1.查询审核结果。应聘人员可于报名次日登录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2.报名缴费。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即可登录报名系统缴纳报名费150元。
3.网上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17日18:00时,缴费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18日18:00时。未按规定时间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4.打印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在报名确认和缴费成功后,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将以公告形式在西北人才网www.xbrc.com.cn发布。打印中遇到的问题,请拨打报名技术咨询电话联系解决。
(四)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时间、地点为准。
2.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汉语作答,考试科目为一科,分值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3:1比例。
3.笔试内容:时事政治、公共基础知识、公安基础知识。
4.参加笔试人员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派出所出具带有影像的户籍证明),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考场参加笔试,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笔试。
(五)资格复审
按照计划招聘岗位人数1:1.5比例,根据各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具体资格复审时间、地点通过西北人才网www.xbrc.com.cn另行通知。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前往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1.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
2.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退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3.大专及以上毕业证需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中国学信网http://www.chis.com,按提示生成);
4.满足加分条件的,请携带相应的文件或证书;
资格复审时将对报考人员的视力、辨色力、身高进行筛查,达不到报名条件者取消复审资格。资格复审未通过或本人放弃资格复审的,按各岗位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且只递补一次。
(六)面试
1.按照计划招聘岗位人数1:1.5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排名及现场资格复审结果,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为结构化面试,对应聘者的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责任感与进取心、应变能力、形象气质等进行综合评价,满分为100分。
3.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和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派出所出具带有影像的户籍证明)。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面试。
4.面试时间及地点以面试通知单规定的时间、地点为准。
(七)综合成绩
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综合成绩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笔试、面试如出现小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排名先后,缺考者,不计算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
(八)体能测评
1.参加面试的所有考生均参加体能测评。
2.体能测评时间及地点:以通知形式通过西北人才网www.xbrc.com.cn发布。
3.参加体能测评人员,须携带本人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和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派出所出具带有影像的户籍证明),缺少证件者,不得参加体能测评。
4.体能测评内容及标准如下:
年龄项目 | 男子组 | 女子组 |
10米×4往返跑 | 13″1 | 14″1 |
男子1000米跑 | 4′25 | 4′20 |
纵跳摸高 | 2.45米 | 2.10米 |
体能测评实行项目达标制,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进入体检程序。
(九)体检
1.体检时间及地点:以通知形式通过西北人才网www.xbrc.com.cn发布。
2.按照计划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根据报考人员综合成绩排名及体能测评结果,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体检按照有关规定在县/市级以上综合性公立医院进行,体检时须提供本人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和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派出所出具带有影像的户籍证明),缺少证件者,不得参加体检。
3.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中人民警察职位有关规定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项目不进行复检。
4.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资格产生的空缺,按照该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及体能测评结果依次进行等额递补。
5.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十)政审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政审环节,考生填写考察政审表,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及公安机关出具查询结果并盖章确认。因政审不合格产生的空缺,按照综合成绩排名及体能测评结果依次进行等额递补。
(十一)公示
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西北人才网www.xbrc.com.cn、西北人才网微信公众号、临夏市政府网站、临夏市融媒体中心、临夏市人社局微信公众号、临夏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满后,如无影响其聘用的相关情况,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因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已就业人员需在公示结束3日内,提供与所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十二)聘用
1.被确定为聘用人员的,与临夏市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记入其诚信档案备查),同时配发公安警务辅助人员装备和服装。聘用人员首次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为两年,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后,不能胜任工作的,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并收回配发的装备及服装。两年期满后,根据相关规定续聘,每年一签。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并收回配发的装备及服装。
2.被确定为聘用人员的,合同期限内,若因个人原因提出离职的,须提前30天提出书面离职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五、薪酬待遇
(一)本次聘用的公安警务辅助人员性质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中担任辅助支撑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统称为“辅警”,不纳入行政事业编制管理,不享受人民警察和公务员的相关待遇。
(二)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临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临州办发〔2019〕40号)和临夏州公安局、临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临夏州财政局《关于规范临夏州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临州公发〔2019〕584号)执行。聘用人员工资结构由基本工资、工龄工资、岗位工资、值班补贴四部分组成。
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五险一金)按规定由个人和市财政分别缴纳。
六、其它事项
(一)所有考务工作在临夏市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第三方考试服务机构严格按照规定要求执行招考,未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不得擅自改变招考条件和范围。如有特殊情况,确需变更有关事项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发布补充公告。
(二)体能测评合格未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全部进入后备补录库,待岗位出现空缺时,可按程序进行体检、政审后补录聘用。
(三)临夏市公安局2020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考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考试全过程,凡报名、资格审查、资格复审、拟录用人员公示及审批等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身高、户籍、学历、年龄等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所缴费用不予退还;主动放弃参加考试的,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四)在整个招聘工作期间,所有报考信息均在指定网站(西北人才网www.xbrc.com.cn)按照时限要求及时发布。应聘人员应根据招聘工作安排,及时查阅有关信息,准时参加下一步招聘工作,因应聘人员自身原因未能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本人负责。应聘人员须提供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在招聘环节中若有临时通知等相关情况,因通讯不畅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己负责。
(五)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进行考试辅导培训。
监督电话:
临夏市纪委监委:0930-6611008
政策咨询电话:
临夏市公安局:0930-5930015
报名技术服务咨询电话:
0931-8727856 4008389296
附件:临夏市公安局2020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计划简表.xls
临夏市2020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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