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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我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队伍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落实职业薪酬保障,招聘优秀人才充实辅警队伍,嘉峪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嘉峪关市公安局委托甘肃人力资源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定向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设置及数量
本次招聘岗位为嘉峪关市公安局文职辅警和勤务辅警岗位,录用名额150名(其中男性100名、女性50名)。
二、招聘范围、方式和聘用条件
(一)招聘范围及方式
本次招聘仅面向截止2020年10月31日在嘉峪关市公安局辅助岗位工作的人员。采取个人自愿报名,通过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二)聘用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
2.不限户籍,热爱公安工作,自愿从事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工作;
3.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4.身体健康,体形端正,脸部无明显疤痕、胎记,无残疾,无口吃,无严重传染性疾病和慢性病;无肢体功能性障碍和其他生理缺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因在嘉峪关市公安局工作期间被认定为工伤的伤残疾病等不在上述规定范围内。
5.已与有关单位(企业)签订用工合同或有存续劳务关系的人员,报名前需提供用工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在本次招聘签订合同前需提供原用工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6.下列情形不得报考:
⑴曾受过刑事处罚(含免于追究刑事责任)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⑵曾被公安机关戒毒或治安处罚的;
⑶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或因违法违纪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
⑷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⑸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⑹曾从事其他工作期间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解聘开除的;
⑺其他不适宜从事辅警岗位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原则和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签订用工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招聘工作的各环节通过嘉峪关市公安局内部网站发布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尊重本人意愿,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1年 1月8日至1月9日共二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报名地点:甘肃人力资源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酒嘉分公司办公室(位于嘉峪关市步行街1号楼中小企业孵化中心三楼)
报名咨询电话:0937-6319100
报名程序:
1.提交报名资料。报名时,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报名公告,准备资料到报名地点报名,并承诺本人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准确,误报、错报、虚报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报名资料如下: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技能资格(等级)证、A2驾驶证、表彰奖励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有劳动关系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本人近期1寸底色为白色的彩色免冠正面照片3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中国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按提示生成打印)。
2.资格审查。对报名提交的资料,对照聘用条件和公告要求进行审核审查,确定参考人员,并制发准考证。
(三)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考核、笔试、面试的形式。
1.考核
考核成绩根据应聘人员服务年限、专业技能、考核奖励和党支部测评等情况得分确定。
⑴以本人进入嘉峪关市公安局连续工作的时间起算,截止2020年10月30日,以月顶月的方式计算服务年限,不满三年不加分,满三年的加分0.5分,每再满三年添加0.5分,累加计算得分。服务年限是以连续工作的时间计算,中间有断开的,之前工作的时间不计算在服务年限内。
⑵在嘉峪关市公安局工作期间成绩突出,获得个人嘉奖、年度考核优秀、市属单位表彰奖励,获得一次加分0.2分;记个人三等功,获得市委、市政府或省直厅局表彰奖励,获得一次加分0.5分;获得省委、省政府或国家部委奖励,获得一次加分0.8分;获得国家级表彰奖励,获得一次加分1分;
⑶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加分1分;
⑷取得全国计算机和外语等级证书和经济、会计、统计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驾驶证A2证照以上的,每项加分0.3分。
⑸从部队退役、军事院校、全日制公安类院校毕业的加分0.5分;
⑹在嘉峪关市公安局工作期间被认定为工伤的加分1分;
⑺由应聘人员所在部门党支部根据应聘人员日常工作情况,对应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综合测评(测评表见附件),每项测评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等次分别赋值5分、3分、1分、0分,分项评等次,按等次计算得分,取五项总和平均分计成绩。
以上加分汇总分确定为考核成绩,在嘉峪关市公安局内部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成绩作为最终考核成绩。
2.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公安基础知识相关内容,各占约50%合成一张试卷,以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试卷满分100分,答题时间120分钟,试题委托第三方命题机构负责命制。
3.面试
采取结构化方式,综合测评应聘人员的理论水平、专业知识、岗位适应能力、工作技能和心理素质、思维反应、口头表述、职业认知、组织协调能力等,面试计分采用百分制,面试内容委托第三方确定,面试成绩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数,并当场公布面试成绩,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
4.综合成绩确定
本次招聘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方法:综合成绩=考核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成绩超过100分的按满分算。各项得分和综合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按照聘用条件中身体健康标准确定体检项目及合格标准,统一组织体检,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如有异议,可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者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和复检费用自理。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通过征询应聘人员户籍地派出所、乡镇(社区)、纪检部门意见,对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
(六)公示及聘用
从体检、考察符合聘用条件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拟招聘人选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到影响聘用的投诉和举报,经查证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公示期满符合条件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经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批通过后,与甘肃人力资源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拟聘用人员由嘉峪关市公安局根据工作需求统筹分配工作部门,不服从组织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被取消聘用资格空额的,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首次签订合同期限为2年,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劳动关系。合同期满可续签劳动合同。
四、监督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工作程序、工作纪律、保密规定,保证招聘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和透明度,邀请嘉峪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37—6789785;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0937—5906604。
五、人员管理和工资待遇
新招聘人员派遣到嘉峪关市公安局工作,按照《嘉峪关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嘉政办发〔2019〕88号)和《嘉峪关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嘉公发〔2020〕63号)文件精神进行管理和发放薪酬。工资部分为:基本工资2800元、岗位工资200元、绩效工资10元/工作日(每月不超过22个工作日)、工龄工资50元/年。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项社会保险。试用期的工资为2100元/月。
本次招聘辅警不具有公务员身份和人民警察身份,不占用编制,不享受人民警察待遇,不纳入行政事业编制管理。
六、有关说明
1.本次招聘工作不向报考人员收取任何费用;
2.参加笔试、面试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社保卡)、准考证参加笔试、面试,缺少上述证件者不得参加考试。
3.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
4.本次招聘应聘人员应当如实提交相关的证照、证明等资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并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5.负责考核加分项目审核的单位和个人,要认真负责、公平公正,凡弄虚作假的,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6.上述内容中以上、以下、不超过均包含本数。
嘉峪关市公安局
2020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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