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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兰州市政府和市公安局关于增加警力的有关要求,经皋兰县人民政府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文职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职位
本次共招聘公安文职人员54名,其中男性44名、女性10名。设技术保障、辅助管理、行政事务三类岗位。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自愿从事公安机关文职岗位工作。
(二)具有皋兰县常住户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5年12月31日至1997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的公民。要求身高男1.70米及以上、女1.60米及以上。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能保守工作秘密,服从组织分配;身体健康、无生理缺陷、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记录的;
4、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或者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犯罪嫌疑,已立案尚未结案的;
7、参加邪教组织的;
8、其他原因不适合从事所招聘职位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一)时间安排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1月5日至1月10日
上午8:30至11:30
下午14:30至17:30
2、报名地点:皋兰县人社局一楼服务大厅现场报名。
3、资格审查:应聘者需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照4张到现场登记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和目测。
资格审查合格者,于2016年2月24日至2016年2月26日,在皋兰县人社局领取准考证。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二)笔试
报名通过资格审查和目测的人员由皋兰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笔试。笔试计划将在2月下旬进行,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以公共基础知识和公安基础知识为主),采用闭卷方式,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占招录总成绩的60%。
(三)面试
面试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计划招聘数1:2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在公布笔试成绩时一并在皋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面试总时间10分钟,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占招录总成绩的40%。面试内容主要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四)综合成绩确定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笔试、面试缺考或成绩为零者,不计算综合成绩。
(五)体检与政审
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计划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政审人员(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在公布体能测试成绩时一并在皋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体检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1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体检、政审不合格产生的空缺按综合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招聘人选,在皋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如无影响其聘用的相关情况,签订《聘用合同》。招聘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在试用期内能胜任工作的,正式聘用为公安文职人员;不能胜任工作的,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四、工资待遇
公安文职人员工资待遇按照兰州市公安局、兰州市财政局、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兰州市公安机关文职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兰公发(2014)3号文件精神执行。试用期工资为2000元/月,三个月试用期满正式聘用后工资为2500元/月,同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年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健等福利待遇,并按照工资总额缴纳职工养老、职工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
招聘工作各个环节的通知将在皋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请考生及时查阅。
咨询电话:皋兰县公安局政工室 5783026
联系人: 丁春生
监督电话:皋兰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5724045
皋兰县公安局
201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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